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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时 立 法 会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会议
1997年 11 月 25 日 举 行 的 会 议
议 程
选举副主席
委员会在1997年6月列出的有待检讨事项
“政治团体”的定义
应否登记议员以代名人身分拥有的土地及
物业;及
应否保留“地区办事处津贴”一词
(委员会报告摘录载于
CB(3)332(01)
号文件)
其他事项
下次开会日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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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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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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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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