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会议议程

1997年11月5日(星期三)上午10时45分
在立法会会议厅举行


文件编号事项
1.EC(97-98)30 建议在稅务局开设一个稅务
局副局长常额职位(首长级
薪级第3点),以应付该局不
断增加的工作量和日趋繁复
的工作。
(出席人员:库务局首席助
理局长/稅务局局长)

2.EC(97-98)31 建议在国际法律科增设一个首席
政府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律政
人员)薪级第3点),出任人员负责
掌管新设的司法互助组;并重行
调配律政司辖下刑事检控科两个
副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
(律政人员)薪级第2点)至国际法
律科。
(出席人员:律政专员/律政司政
务总监)

3.EC(97-98)32 建议在政府总部政制事务局开设
两个编外职位,分别为一个首长
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3点)和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
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开设期至
1999年3月31日为止;并把政制事
务局1997-98年度常额编制內的年
薪总值上限提高1,451,460元,即
由14,966,000元增至16,417,460元

(出席人员:政制事务局局长/政
制事务局副局长/政制事务局首
席助理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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