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会议议程

1997年10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时45分
在立法会会议厅举行


文件编号事项
I.EC(97-98)22 建议保留路政署一个政府工程师(编外
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 1998 年1
月1日起生效,为期九个月,以便监督
汀九桥及高架引道工程计划的建造和
通车事宜。

(出席人员: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路
政署青衣至大屿山干线工程管理处处
长)

II.EC(97-98)23 建议在政府总部卫生福利局开设一个
首席行政主任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点),由1997年10月14日起生效,为
期两年,以便借调一名人员到香港吸
烟与健康委员会出任行政总监。

(出席人员: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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