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立 法 会

临 时 立 法 会 事 务 委 员 会
民 政 事 务 委 员 会 会 议
1997年 9 月 15 日 举 行 的 会 议
议   程



I.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临立会CB(2)284号文件]

*II.根据《家庭岗位歧视条例》订立的规例
(上午10时45分至11时40分)
[CB(2)259(01)号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III.协助从中国新来港的人士融入本港社会
(上午11时40分至下午12时35分)
[CB(2)259(02)号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IV.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下午12时35分至12时45分)
[CB(2)259(03)号文件 日后会议的讨论事项]

V.其他事项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9月10日

* 临时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此议项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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