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立 法 会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临 时 立 法 会 事 务 委 员 会
保 安 事 务 委 员 会
1997年 7月 25日 举 行 的 第 2次 会 议

议   程



  1.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2.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3. 根据《基本法》拥有香港居留权的內地
    合资格儿童的抵港问题


  4. (下午4时35分至5时15分)

  5. 警队的服务对象满意程度调查


  6. (下午5时15分至5时50分)

  7. 向警方发出有关国家安全的行政指引


  8. (下午5时50分至6时25分)

  9. 其他事项


  10.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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