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收入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1999年6月17日(星期四)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程

  1. 與政府當局會商

  2. (下午4時30分至6時30分)

    1. 討論政府當局對委員在1999年6月8日會議席上,就有關延期繳付可
      予徵收印花稅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的印花稅一事提出的關注事項所 作出的回應

    2. 研究根據《1999年收入條例草案》第48條而訂立的規例擬本

    3. 總結討論

    有關的文件

    1. 於1999年4月9日透過立法會CB(3)1482/98-99號文件發出的條例草


    2. 條例草案有修訂標記的文本,該文本載於立法會CB(1)1153/98-99
      號文件附錄VI(已於1999年4月20日發出)。

    3. 委員於1999年6月8日會議席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一覽表,該文件載於
      立法會CB(1)1510/98-99(06)號文件(已於1999年6月14日發出)。

    4. 政府當局對委員在1999年6月8日會議席上提出的關注事項所作出的
      回應,該文件載於立法會CB(1)1510/98-99(07)號文件(已於1999年6
      月14日發出)。

    5. 委員提出的關注事項一覽表,該文件載於立法會CB(1)1521/98-99(01)
      號文件(現附上)。

    6. 根據《1999年收入條例草案》第48條而訂立的規例擬本,該擬本載於
      立法會CB(1)1521/98-99(02)號文件(現附上英文本)。

  3.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