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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第10次會議
日 期:
1999年7月5日
時 間:
下午2時30分
地 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廳
議 程
續議事項
義務性質的服務 -- 秘書處擬備的文件擬本(立法會
CB(2)1947/98-99(01)
號
文件) (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4月15、20及28日提出的事項所作的進
一步回應(立法會
CB(2)1947/98-99(02)
號文件) (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4月28日提出的事項所作的進一步回應
(立法會
CB(2)2053/98-99(01)
號文件) (隨文附上);及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5月5日提出的事項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
CB(2)2053/98-99(02)
號文件) (隨文附上)。
逐一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條例草案的文本
;
條例草案第46條指明各有關條例的已標明修訂文本
(立法會CB(2)1323/98-99(02)號文件);
載述條例草案與《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主要分別的列表
(立法會
CB(2)1385/98-99(02)
號文件的附件I);及
比較條例草案及《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條文的對照表
(立法會
CB(2)1433/98-99(01)
號文件的附件)。
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