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第10及11次會議
日 期: | 1999年5月24及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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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8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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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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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 程
- 續議事項
- 義務性質的服務--秘書處擬備的文件擬本(立法會CB(2)1947/98-99
(01)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4月15、20及28日提出的事項所作
的進一步回應(立法會CB(2)1947/98-99(02)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4月28日提出的事項所作的進一步
回應(立法會CB(2)2053/98-99(01)號文件);及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5月5日提出的事項所作的回應(立
法會CB(2)2053/98-99(02)號文件)。
- 逐一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 條例草案的文本;
- 條例草案第46條指明各有關條例的已標明修訂文本(立法會CB(2)
1323/98-99(02)號文件);
- 載述條例草案與《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主要分別的列表(立法會
CB(2)1385/98-99(02)號文件的附件I);及
- 比較條例草案及《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條文的對照表(立法會
CB(2)1433/98-99(01)號文件的附件)。
- 下次會議日期
下次會議將於1999年5月28日舉行,會議時間為上午8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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