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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文 件
政府当局与助理法律顾问2就条例草案第8条的政策目的而发出的来往信件
[CB(1)1738/98-99](1999年7月26日)
跟进1999年7月10日第一次会议
[CB(1)1745/98-99(04)](1999年7月26日)
政府当局就职业安全健康局的意见书所作出的书面回应
[CB(1)1934/98-99(01)](1999年9月23日)
政府当局就新界货运商会的意见书所作出的书面回应
[CB(1)1934/98-99(02)](1999年9月23日)
政府当局就中央货箱搬运安全委员会的意见书所作出的书面回应
[CB(1)1934/98-99(03)](1999年9月23日)
政府当局就香港船务起卸业商会的意见书所作出的书面回应
[CB(1)1934/98-99(04)](1999年9月23日)
政府当局就香港中流作业商会的意见书所作出的书面回应
[CB(1)1934/98-99(05)](1999年9月23日)
政府当局就港九造船业工会的意见书所作出的书面回应
[CB(1)1934/98-99(06)](1999年9月23日)
政府当局就香港货船业总商会的意见书所作出的书面回应
[CB(1)1934/98-99(07)](1999年9月23日)
跟进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 日第二次会议
[CB(1)1934/98-99(08)](1999年9月23日)
政府当局与助理法律顾问2就条例草案的草拟事宜发出的来往书信
[CB(1)1934/98-99(10)及CB(1)1934/98-99(01)](1999年9月23日)
政府当局就港九电船拖轮商会有限公司提出的意见所作出的书面回应
(1999年9月23日)
如欲参阅以上文件,可向
立法会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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