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 | 1999年3月1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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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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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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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程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5分)
立法会CB(2)1433/98-99(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1999年2月23日
提出的事宜所作的补充回应。
立法会CB(2)1433/98-99(02)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1999年3月3日
提出的事宜所作的回应。
已在较早前发出的文件
- 条例草案的文本;
- 政制事务局于1999年1月28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档号:CAB C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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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条例草案的法律事务部报告(立法会LS110/98-99号文件),该报告已
随立法会CB(2)1248/98-99号文件发出,供1999年2月5日內务委员会会议
讨论之用;
- 条例草案第46条指明各有关条例的已标明修订文本
(立法会CB(2)1323/98-99(02)号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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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于1999年2月23日提出的事宜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2)1385/98-99(02)号文件)。
-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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