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第三次修修订议程
1998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
在立法会会议厅举行

文件编号事项
1.EC(98-99)13 把开设编外职位的权力转授各有关管制人员,拟设的职位将暂时
填补较低薪级的常额职位,藉此安排因海事处实施公众货物装卸
区新管理架构而成为超额员工的海事处人员担任其他政府职位,
人数不超过41人。

(出席人员: 经济局首席助理局长/海事处助理处长/海事处部门主任秘书)

2.EC(98-99)14 建议在法庭检控主任职系开设一个总法庭检控主任的新职级(总薪
级第40至44点)。

(出席人员: 律政司政务专员/律政司副政务专员(行政)/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
员/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

3.EC(98-99)15 建议-
  1. 在行政长官办公室开设一个新闻统筹专员的新职级和常额
    职位(首长级薪级第8点),并在政府新闻处删除一个首长级
    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以作抵销;以及

  2. 把现有的行政长官副新闻秘书职位(职级属政府新闻处助理
    处长(首长级薪级第2点))改称为副新闻统筹专员(传媒联络)
    藉以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

(出席人员:新闻统筹专员(候任)/行政长官私人秘书/政府新闻处副处长/
行政长官副新闻秘书)

4.EC(98-99)16 建议开设一个旅游事务专员的新职级(首长级薪级第5点);开设三
个常额职位,包括一个旅游事务专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5点)、一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一个首席行政主任
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及把政府总部经济局1998-99年度编制
的年薪值上限提高1,980,960元,即由28,310,000元增至 30,290,960
元,用以开设七个非首长级职位,以促进本港旅游业的发展。

(出席人员:经济局局长/经济局首席助理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