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铁路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11月11日(星期四)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1. 选举主席

  2.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3. 与政府当局会晤

  4. (下午4时35分至6时20分)

    立法会CB(1)315/99-00(01)号文件 -- (随文附上) 法律事务部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315/99-00(02)号文件 --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立法会CB(1)315/99-00(01)号文件作出的回应

    背景参考资料(已发出)

    1. 于1999年9月30日随立法会CB(3)32/99-00号文件发出的条例草案文本

    2. 运输局于1999年9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TBCR 1/1017/99);

    3. 1999年10月11日发出的法律事务部报告(立法会LS2/99-00号文件);

    4. 政府当局为1999年6月25日及7月28日两次交通事务委员会会议提供的参考文件(立法会CB(1)1564/98-99(02)号及CB(1)1751/98-99(0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

    5. 政府当局在1999年10月12日提供的一份题为"海外私有化铁路的经验"的跟进文件,档号为立法会CB(1)89/99-00号文件;及

    6. 政府当局在1999年10月5日提供的一份题有关"检讨交通咨询委员会"的参考文件,以及一份有关同一议题的补充便览,档号为立法会CB(1)33/99-00号文件 。

  5. 其他事项

  6. (下午6时20分后)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