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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立法会会议需要有多少名议员,才达到会议法定人数?
答案立法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於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包括立法会主席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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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立法会代理主席是否由立法会主席拣选?
答案否。获选为内务委员会主席的议员是当然立法会代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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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如立法会主席缺席,是否不会举行立法会会议?
答案立法会主席缺席立法会会议时,由立法会代理主席主持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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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立法会主席是否有表决权?
答案是。不过,按照惯例,立法会主席不会参与立法会的表决,藉以维持其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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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立法会主席是如何选出的?
答案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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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如议员有意提交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须取得谁人的书面同意?
答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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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在立法过程中,二读辩论和全体委员会的辩论范围有甚麽不同?
答案二读辩论聚焦於法案的整体优劣及原则,而全体委员会只可讨论是否支持所提出的修正案及将各条文纳入法案,不会讨论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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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由政府动议的议案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议员多少票赞成,方为通过?
答案须获出席会议的议员的过半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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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由议员提出的议案须符合甚麽要求,方为通过?
答案须分别经(i)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及(ii)功能界别选举、地方选区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两部分出席会议议员各过半数票,方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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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议员如表示其表决有误,可否要求修改?
答案可以,但该议员必须在立法会主席宣布点名表决的结果之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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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
在立法会会议上,议员可向政府提出多少项质询?
答案在每次立法会会议上,议员通常可向政府提出不多於22项质询(当中不多於6项为要求口头答覆的质询,16项为要求政府提供书面答覆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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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议员可以甚麽为理由,请求立法会主席准许在立法会会议上无经预告而提出质询?
答案以事项性质急切及与公众有重大关系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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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
立法会主席在甚麽情况下可指示议员不得继续发言?
答案立法会主席如发觉有议员在辩论中不断提出无关的事宜,或冗赘烦厌地重提本身或其他议员的论点,可指示该议员不得继续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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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
在立法会休假期间,立法会主席可否召开立法会会议?
答案可以。在立法会一个会期结束而下一会期仍未开始的一段休假期内,立法会主席可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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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5
会议厅内的座位是如何编配的?
答案议员人数较多的组别会较议员人数较少的组别和个别议员优先选定座位划区。至於议员人数相同的组别及不属任何组别的议员,则会以抽签方式决定选择座位的先後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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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
议员可否携带物件在立法会会议上展示?
答案议员可在发言时为阐释其发言论点而展示与会议议程相关的物件,但展示物须符合相关条件,包括不会干扰会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