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26
立法会
议程
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10项附属法例及14份其他文件载于
附录1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
附录2
政府法案
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政府议案
议员议案
根据《议事规则》第77(1)及(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
梁熙议员
议案措辞
:
3位修正案动议人
:
出席官员
:
动议人
:
简慧敏议员
议案措辞
:
2位修正案动议人
:
出席官员
: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2年10月26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1.
2022年第194号
2.
2022年第195号
3.
2022年第196号
4.
2022年第197号
5.
2022年第198号
6.
2022年第199号
7.
2022年第200号
8.
2022年第201号
9.
2022年第202号
10.
2022年第207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于2022年10月26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口头质询
1
霍启刚议员
2
李慧琼议员
3
李惟宏议员
4
陈勇议员
5
谭岳衡议员
6
周文港议员
书面质询
7
李世荣议员
8
黃国议员
9
黃元山议员
10
梁文广议员
11
梁子颖议员
12
廖长江议员
13
洪雯议员
14
吴秋北议员
15
姚柏良议员
16
黃英豪议员
17
陈凯欣议员
18
田北辰议员
19
刘业强议员
20
梁美芬议员
21
卢伟国议员
22
林健锋议员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发展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霍启刚议员问: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成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就配合该项规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规划长远的文化艺术发展蓝图,并考虑参考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的做法,成立专门管理和统筹文化艺术政策的法定机构,以积极落实产业发展、结合业界对接高效市场,从而将中华文化推广到海外;
(二)
鉴于有意见认为,本港艺术产业人才短缺,政府应采取双轨并行的措施,一方面培育本地人才,另一方面检讨输入境外有关人才的计划,政府有何短、中、长期计划,吸引內地及海外优秀艺术产业人才来港;及
(三)
鉴于有意见认为,文化普及是建立文化之都的基础,政府会否考虑在中小学增加体验和鉴赏文化艺术的课程,并就该等课程订定标准学习时数及优化师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打击网上及电话骗案
李慧琼议员问:
东南亚多国早前被揭发有网上"卖猪仔"求职骗案,引起各界对网上及电话骗案的关注。根据警方资料,网上骗案是近年增长最迅速的一类罪案,而警方在今年1月至7月接获的电话骗案较去年同期上升超过六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网上及电话骗案(包括涉及卖猪仔的骗案)的以下总数和有关资料:举报及求助宗数、案件性质、涉及金额、被捕人数、被捕人士的年龄分布、被检控人数,以及被定罪者的判罚;
(二)
就加强打击上述肆无忌惮的罪行,有否从立法及执法层面采取有效措施,以及会否从速成立专责小组研究遏止上述骗案的惩治措施;及
(三)
有否积极配合或寻求国际社会对此种狡猾跨国诈骗集团的打击及扫荡,以及会否加强科技搜证以掌握诈骗团伙资料、与通讯事务管理局及本地电讯营办商探讨加强对外地来电的规管,以及研究让市民更容易辨识海外来电的方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协助中小企业融资
李惟宏议员问:
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下称"港交所")的资料,港股平均每日成交额由去年8月约1,412亿元,下跌至今年8月约833亿元。此外,一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统计显示,今年本港首三季的首次公开招股数目及集资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下跌百分之三十六及八十一。有意见认为,上述数据反映现时市况低迷,不利于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计划,就扩阔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渠道提供更灵活、均衡及可持续发展的方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有金融界人士反映,不少上市公司近年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锐减、业务持续亏损或扩展计划受阻,因此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中有关"经营的业务须有足够的业务运作"的规定,有机会被港交所停牌或除牌,政府会否促请港交所更灵活执行该条文的规定,从而协助该等中小企业维持其融资渠道;及
(三)
鉴于有意见指出,不少中小企业上市后,其股票交投疏落,未能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及金融机构对其进行分析和推广,有关情况不利于该等企业发展及日后再进行融资,政府会否研究构建一个更活跃、流通量更高的二级市场交易制度,从而吸引更多企业来港上市融资?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积极融入粵港澳大湾区建设
陈勇议员问:
今年7月1日,国家主席表示,中央全力支持香港抓住国家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主动对接粵港澳大湾区(下称"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行政长官于同日指出,政府会发挥和结合香港和內地各自优势,让香港的基础科研成绩结合到內地,特别是大湾区的产业链、人才和市场力量等。关于让香港更积极融入大湾区建设以求更大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在大湾区9个內地城市设立官方机构,为港人和港资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如会,时间表或路线图为何;
(二)
如何完善驻粵经济贸易办事处的职能,以加强香港与內地各级政府的沟通和合作,从而更全面掌握国情、省情和市情;及
(三)
会否招聘较熟悉內地事务人士担任驻大湾区內地城市官方机构的主事官员,以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和合作、更好地掌握当地最新资讯,以及为身处当地的港人和港资企业提供更及时和更好的服务?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谭岳衡议员问:
国家主席在今年7月1日的讲话中提到,必须保持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并表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拓展畅通便捷的国际联系,以及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香港自2017年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员以来,对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建项目投融资所作贡献为何(包括是否达到预期贡献),以及有何提升贡献度的方案;
(二)
有否考虑检视过去3年政府就对接一带一路发展的工作成果,并制订升级版的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方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考虑复制內地建立经济开发区的成功经验,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不同类型的经济开发区,并推动一些具特色的內地─香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开发区项目,以助力香港产业结构转型;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对社区组织和团体的支援
周文港议员问:
据悉,政府有意加强在地区基层的组织和团体的联系,以团结社会各界共同解决问题。关于对社区组织和团体的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政府有否专项基金或资助计划,以资助以下类别的组织或团体开展地区和基层服务:(i)地区基层组织、(ii)渔农业界团体、(iii)同乡会、(iv)青年团体、(v)妇女团体、(vi)內地港人团体、(vii)香港回归祖国前成立的社会福利组织,以及(viii)国际性组织;若有,详情为何,以及每类组织或团体每年获拨款金额及其占总拨款金额的百分比为何;
(二)
会否考虑就地区基层组织、渔农业界团体、同乡会、青年团体、妇女团体及內地港人团体设立恒常联系机制、制订扶持政策、推出崭新而专门的资助计划,以及增加对该等组织或团体的资助,以更有效落实行政长官在其竞选政纲中提出"加强在地区基层的组织和团体的联系"及"建立系统性的义工网络"的目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有意见指出,不少第(二)项所述的6类组织或团体及新兴组织或团体无法获得所需资源开展服务,政府会否确保该等组织或团体(尤其符合政府施政理念者)获得所需资源;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电动可移动工具
李世荣议员问:
有意见指出,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电动滑板、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轮车、电动单车、电动辅助单车及电动平衡车)("该类工具")容易衍生道路安全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各款该类工具的留用进口量及销售量;
(二)
现时有何措施规管该类工具的买卖;
(三)
鉴于据悉用于该类工具的电池的质素参差,可能出现漏液或因过热而引致火灾,政府有否统计过去3年有关意外的宗数,以及有否制订措施对有关电池的安全性作出规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2019年1月以来,政府有否就涉及该类工具的交通意外收集数据(包括发生地点、驾驶者年龄及意外原因)并进行分析;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过去3年,政府针对涉及使用该类工具的违法行为采取了多少次执法行动,以及判罚为何(按违例行为类别列出有关资料);
(六)
对于在别人违法使用该类工具所引致的交通或其他意外中伤亡或蒙受财物损失的人士,政府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及
(七)
鉴于政府正考虑该类工具的规管架构,并在今年5月于一段单车径推行为期6个月的先导试验计划,政府会否在该计划完成后,(i)制订规管该类工具的时间表,以及(ii)制订措施,确保该类工具的驾驶者具有所需的道路安全知识和意识;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推动粵港医疗服务跨境衔接
黃国议员问:
现时,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可使用长者医疗券("医疗券")支付由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指定科室提供的门诊医疗护理服务的费用,而身在广东省的医院管理局慢性病患者也可透过特别支援计划在该医院获得受资助的诊症服务。关于推动粵港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检讨上述两项措施的运作流程和成效;如有,结果为何;如否,会否作出检讨;及
(二)
鉴于国务院在本年6月发布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出建立內地医疗机构"白名单"制度以扩大医疗券的适用范围,让白名单內的南沙医疗机构纳入香港医疗费用异地结算单位,有关研究工作的时间表为何,以及会否考虑扩大白名单的覆盖范围至涵盖深圳市的医疗机构?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延误落成的公营房屋项目
黃元山议员问:
根据房屋局最近一季公布的5年期公营房屋预测建屋量("预测建屋量"),有约7 600个公共租住房屋/绿表置居计划("公屋/绿置居")单位的完工日期须由2022-2023年度修订至2023-2024年度,以及有约8 500个公屋/绿置居单位和约1 300个其他资助出售单位的完工日期须由2023-2024年度修订至2024-2025年度。当局指出,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导致劳工短缺及建筑材料从內地运送到港等问题,因而延误了该等公营房屋项目的进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该等项目的延误(i)是基于特殊情况还是会持续出现、(ii)有否继续恶化的趋势,以及(iii)所造成的影响(包括对民生及市民对政府增加房屋及土地供应方面的信心);
(二)
有否具体措施改善该等项目延误落成的情况,以追回房屋供应目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上述约7 600个原订于2022-2023年度完工的公屋/绿置居单位中,有否涉及大埔第9区(即富蝶村)的项目;如有,详情为何;有否评估,该约7 600个单位延误落成,会否影响"公屋提前上楼计划"的落实;及
(四)
鉴于现时房屋局在每季公布预测建屋量时,并不会提供出现延误项目的资料及其涉及的单位数目,当局会否在未来公布预测建屋量时,提供更多资讯(包括每个公营房屋项目的最新落成日期);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政府场地的防治鼠患工作
梁文广议员问:
有意见指出,现时非由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管理的政府场地(例如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的公园及文娛康乐设施,以及由房屋署管理的公共租住房屋屋村)卫生情况参差,部分场地出现鼠患。关于政府场地的防治鼠患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政府接获多少宗非食环署管理政府场地出现鼠患的投诉,以及处理每宗投诉的平均时间,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
有否比较各区议会分区食环署管理及非食环署管理政府场地在防治鼠患工作方面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有意见指出,由食环署编制的鼠患参考指数未能反映鼠患实况,政府有否其他方法评估非食环署管理政府场地防治鼠患工作的成效;如否,原因为何;
(四)
有否规定各类非食环署管理政府场地的管理者须采取防治鼠患的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
有否在就政府场地批出的洁净服务承办商合约加入条款,订明承办商需拨出指定的款额用作采取防治鼠患的措施;如有,详情(包括该款额占合约总值的百分比)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深水埗设计及时装基地
梁子颖议员问:
政府在2018年1月9日表示,计划在市区重建局于深水埗区的一个重建项目內的5层商业平台,建立设计及时装基地("基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负责建立基地的政府部门及机构的分工,以及有关工程的最新进展为何;
(二)
基地将会交由哪个机构营运,以及基地的营运及发展方向的详情为何;及
(三)
政府有何计划利用基地为时装业培育人才,包括预计投放的资源及人才发展目标,以及有否就有关工作制订关键绩效指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向儿童及青少年提供的
精神健康服务
廖长江议员问:
有研究指出,近半数的精神病患者在14岁开始发病,但大部分个案未被及时识别和介入。有意见认为,现时当局以分层护理模式向有需要的儿童及青少年提供精神健康服务,若当局能强化当中的基层精神健康服务,便可及早介入,以及减低患者对精神科专科服务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儿童及青少年精神科专科门诊的新症预约数目,以及平均轮候时间为何,并按患者的精神疾病类别和紧急程度列出分项数字;
(二)
有否研究如何缩短儿童及青少年精神科专科门诊的轮候时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入住医管局辖下儿童及青少年精神科病房的人数,以及各医院提供的病床数目为何;有否评估有关服务的供求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
有何计划强化基层精神健康服务,以便及早识别有较高精神健康风险的儿童及青少年,从而让他们接受介入治疗;及
(五)
会否考虑设立配对基金,以资助有财政困难家庭的儿童及青少年接受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的精神科治疗服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土地使用规划
洪雯议员问:
有屯门西工业企业的营运者向本人反映,他有意在现址土地上拓展业务,但屯门西土地使用规划讨论至今超过10年仍未有定论,令他无法作出投资决定。关于土地使用规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与龙鼓滩填海和重新规划屯门西地区有关工作的最新进度为何,以及预计何时可就屯门西土地使用规划下定论;
(二)
在进行屯门西土地使用规划时,会否考虑该处现有企业的发展需求,从供应链上下游关系的角度出发,理顺及整合散落于新界各处棕地的上下游企业,并将它们集中于屯门西,以减省企业物流及运输成本和提升其营运效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有评论指出,香港土地使用规划议而不决的情况普遍,增加了土地使用的不确定性,并大大窒碍企业的长远投资决定和发展,政府会否从香港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的角度出发,订立清晰的长、中、短期土地使用规划,令企业能够在有清晰的时间表和明确的预期下,作出相应的长、中、短期投资决定;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规管分间单位的租赁
吴秋北议员问:
有关注团体指出,尽管规管分间单位(俗称"劏房")租赁的《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条例》")已于本年1月生效,不少劏房租户仍不了解自身权益,而部分业主亦沒有遵从《条例》的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条例》生效至今,当局收到多少宗有关劏房租赁的查询及投诉,以及跟进了多少宗个案(包括有否上门进行调查);当局有否定期上门抽查;如有,次数为何,以及会否加强抽查工作;
(二)
自《条例》生效至今,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共收到多少份有关劏房的租赁通知书(即表格AR2);有否统计,当中分别有多少份通知书涉及的租赁(i)采用政府提供的租赁协议范本及(ii)属自行订立的租赁协议;
(三)
自《条例》生效至今,相关政府部门(包括估价署及水务署)共接获多少宗有关劏房业主滥收水电或杂费的投诉及查询,以及调查了多少宗个案;
(四)
鉴于政府透过委托非政府机构设立6支区域服务队("服务队"),以协助推广《条例》及向劏房业主及租户提供支援,有否评估服务队的工作成效;会否加强服务队支援劏房租户的工作,以协助他们投诉违例的业主;及
(五)
鉴于有劏房租户担心投诉违例业主不果会被迫迁,当局会否协助投诉初步成立的租户入住过渡性房屋一段时间,以减低他们的忧虑?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酒店业人才的供应
姚柏良议员问:
关于酒店业人才的供应,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由8所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及11所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可颁授学位的自资专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学士学位课程的以下资料:学额数目、本地生和非本地生人数,以及毕业生加入酒店业的比率;
(二)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由职业训练局("职训局")及根据《教育条例》(第279章)注册的专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非学位课程和职业训练课程的以下资料:学额数目、本地生和非本地生人数,以及毕业生加入酒店业的比率;
(三)
是否知悉,现时由职训局和各类专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课程,有否设有带学分的实习课程;若有,实习时数为何;会否考虑要求职训局和该等院校增加实习职位数目和时数,以及为该等学生提供实习津贴,从而加大学生报读与酒店业相关课程或加入酒店业的诱因;及
(四)
会否考虑容许修读学士学位以下程度课程的非本地生在毕业后留港继续接受培训或加入酒店业,以增加酒店业人才的供应?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防止青少年犯罪
黃英豪议员问:
据悉,在2019年爆发的反修例运动中,不少青少年因参与违法活动而被拘捕及检控。关于防止青少年犯罪,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涉及反修例运动案件的数目,以及有多少宗已经审结;已经审结的案件涉及多少名被定罪者,以及当中有多少名属青少年;该等青少年罪犯被判处的最低及最高刑罚为何;
(二)
鉴于惩教署向在囚青少年推出了一个名为"一切从历史出发"的课程及一项名为"青少年研习所"的辅导服务,以提升他们对国民身份的认同及加强他们的守法观念,政府如何评估在囚青少年对课程內容的吸收,以及他们在接受辅导服务后心理状态的改善;
(三)
会否向在囚青少年提供中式步操及升旗训练,让他们学习自律自省,遵守法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鉴于本土恐怖主义在2019年出现的社会动荡中萌芽,政府如何防止曾干犯暴动罪但毫无悔意的在囚人士在刑满获释后伺机煽惑青少年犯法生事?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预防阿米巴变形虫所引致的疾病
陈凯欣议员问:
据悉,阿米巴变形虫会于溫暖的淡水河溪或氯气含量不足的游泳池池水出现,倘入侵人体,有机会导致严重疾病和死亡。关于预防阿米巴变形虫所引致的疾病,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10年,本港有多少宗涉及由阿米巴变形虫所引致的疾病(包括阿米巴痢疾、棘变形虫角膜炎及阿米巴脑膜脑炎)的求诊个案,以及当中有多少宗死亡个案;
(二)
有否定期抽取公众及私营泳池或嬉水池的池水样本化验,以检查是否含有阿米巴变形虫等致命病原体;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过去10年,每年本港有多少宗泳池或嬉水池氯气含量不足的个案,以及当局如何跟进该等个案;
(四)
鉴于据悉近年越来越多市民到郊外溯溪,途中甚至直接饮用山水,是否知悉,过去5年有多少宗因接触溪水或饮用山水而导致阿米巴变形虫入侵人体的个案;及
(五)
会否就预防阿米巴变形虫所引致的疾病加强宣传工作或制订行动方案;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前任行政长官办公室
田北辰议员问:
现时,政府在中环坚尼地道28号及金钟太古广场设立前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办公室"),为前任行政长官进行推广和礼节性的工作,以及与其前官方身分相关的活动,提供行政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办公室的工作为何;有否就有关工作制订成效指标及检视是否达标;
(二)
位于金钟的办公室的面积、租金及呎租为何;
(三)
位于中环的办公室的面积、估计市值租金及呎租为何;
(四)
政府以何准则决定所租用办公室的级别、位置及面积;
(五)
鉴于有意见认为,疫情爆发近3年而且仍然持续,经济前景并不明朗,令人担心政府的财政状况,市民亦期望政府增拨资源改善民生和经济,政府有否评估花费大笔公帑租用甲级写字楼作办公室是否物有所值;及
(六)
鉴于据报,位于中环的办公室仅能供3名前任行政长官使用并且已经额满,政府会否检讨有关机制,例如只为3名最近前任行政长官设立办公室,以确保有关机制的可持续性及公帑用得其所?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征收排污费事宜
刘业强议员问:
根据《污水处理服务条例》(第463章),食水用户的处所如已接驳公用污水渠,该用户须按该处所的获供水量,按订明收费率缴付排污费。有沙田山下围村(即曾大屋)村民反映,该村住户的处所并未接驳公用污水渠,而住户过去多年亦从未收到缴付排污费通知,但他们近日被渠务署按照《时效条例》(第347章)征收过去6年的排污费;庞大的费用对村民造成沉重的经济压力,部分村民更无力缴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该村的住户表示,他们的处所并沒有接驳公用污水渠,渠务署向他们征收排污费的理据为何;
(二)
有否检讨,上述事件是否涉及渠务署错误或遗漏征收排污费;如有检讨而结果为是,详情为何,以及如何避免事件再次发生;如检讨结果为否,原因为何;
(三)
过去5年,渠务署错误或遗漏征收排污费的个案宗数(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人为失误及行政失当)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所涉款额为何;
(四)
过去5年,政府接获多少宗有关渠务署错误或遗漏征收排污费的投诉,以及每宗个案的以下资料:征收款额、出错原因及投诉是否成立;及
(五)
处理及调查错误或遗漏征收排污费的机制为何;渠务署会否就查明涉及行政失当的个案向有经济困难的村民退还排污费,或豁免/酌情处理对他们的征费,以及对有关人员作出纪律惩处?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虛假的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
梁美芬议员问:
近日,警方拘捕了7名涉嫌滥发"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俗称"免针纸")的私家医生。据报,他们合共发出逾25 000张免针纸,占有效的免针纸逾一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警方已将有关案件转交香港医务委员会跟进,是否知悉,该委员会会否考虑吊销涉案医生的注册;
(二)
鉴于据报,警方正调查获涉案医生签发免针纸的人士,警方有否审视该等人士的病历,以确定他们有否故意提供虛假资料以获签发免针纸;及
(三)
鉴于"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简称"医健通")记录了7名涉案医生在半年內发出了大量免针纸,有关政府人员有否及早透过医健通察觉到有关异常情况并作出通报;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加强树木管理
卢伟国议员问:
上月中,何文田巴富街马路旁的一棵树木突然倒塌,压中4辆车辆。就加强树木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当局有否加强巡查位处高人流车流地点的树木;若有,按年份列出以下资料:巡查次数、发现有问题树木的数目,以及已跟进或移除树木所占比率;
(二)
会否加强智慧科技的应用,包括扩大使用倾斜传感器,以提升树木检测效率和加强树木风险管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尽快检讨及修订《树木风险评估及管理安排指引》和《街道选树指南》,以改善植树政策和加强全港树木管理统筹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改善教师流失
林健锋议员问:
教育局局长于本年5月11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2021-2022学年直资及公营学校的教师流失率分别达8.4%及7.5%,整体教师流失人数按年增加约7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制订政策及措施挽留教师人才,以避免教师流失率继续上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有教育界人士建议提供晋升阶梯,让现职教学助理填补教师职位空缺,从而确保学校有足够教师,以及确保师资及教学质素,政府有否研究该建议;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有否评估,现时学校的师生比例有否失衡;如有评估而结果为有,会否参考政府部门的调配机制,由教育局统一编派教师到学校任职,以改善师生比例;及
(四)
本学年的直资及公营学校教师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和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比例,以及整体教师空缺的数量为何;有否考虑引入海外人才,以填补该等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