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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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确认通过上次会议的纪要及续议事项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八时三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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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稅务局的工作计划
(包括利用公司买卖物业的稅务安排)
(上午八时三十五分至九时三十分) 附录I--稅务局于一九九六年七月拟备的文件
附录II--李家祥议员就利用公司买卖物业的稅务安排拟备的文件
附录III--关于香港的纳稅人不能就供养居住在中国大陆的父母申请免稅额的投诉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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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金银买卖事宜
(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时) 附录IV--财经事务科拟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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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银行客戶资料数据保密的问题
(上午十时至十时三十分) 附录V--香港金融管理局于一九九六年七月拟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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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其他事项 附录VI--与泄漏银行客戶资料数据有关的欺诈活动的报章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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