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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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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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九日及十六日会议的纪要
(上午十时三十分至十时三十五分)
立法局CB(2)1755/96-97号文件
立法局CB(2)1673/96-9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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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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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上午十时三十五分至十时四十分)
立法局CB(2)1711/96-97(01)号文件 ──
待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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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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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一九九七年后的永久居留问题
(上午十时四十分至十一时十五分)
参考文件将于会议席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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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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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人员滥用职权
(上午十一时十五分至十一时五十分)
立法局CB(2)1711/96-97(02)号文件 ──
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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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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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中国在香港驻军的事宜
(上午十一时五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二十五分)
立法局CB(2)1161/96-97(04)号文件 ──
再次发出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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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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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下午十二时二十五分至十二时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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