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行政长官办公室,以非按 公务员条款聘用雇员的形式, 聘请行政长官高级特别助理(职 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 由1997年9月1日起生效,直至 现任行政长官任期届满为止; 以及
(b)把政府新闻处一个助理处长 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开设为 常额职位,由1997年9月12日起 生效,出任人员负责协助为行 政长官制订公共关系策略。 (出席人员:行政长官私人秘书 /行政长官新闻秘书)
(b)把两个总机电工程师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1点)、两个总电子 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 和一个总屋宇装备工程师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改为可由多 类专业职系人员出任的职位; 以便进一步改善和加强为客戶 提供的服务。 (出席人员:工务局副局长/机 电工程署署长/机电工程营运 基金营运服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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