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立 法 会
临 时 立 法 会 事 务 委 员 会
规 划 地 政 及 工 程 事 务 委 员 会
1997 年 12 月 18 日 举 行 的 会 议
议 程
I. |
通过1997年10月13日及24日会议的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临立会CB(1)470及52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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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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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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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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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重点工程项目的未来财 务安排 (下午4时40分至5时20分)
临立会CB(1)649(01)号文件 ─ 由政府当局提供的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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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批出收回新界土地工作的试验计划 (下午5时20分至6时)
FCR(97-98)69号文件 ─ 1997年11月28日财务委员会会 议文件(随文附上)
1997年11月28日财务委员会会议纪要摘录(随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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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2月12日
* 事务委员会邀请所有其他临时立法会议员出席讨论此等议题。
[ 委员会成员 | 议程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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