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釋義及通則(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 | 1999年5月1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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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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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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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 程
- 通過1999年3月31日會議的紀要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立法會CB(2)1829/98-99號文件容後奉上
- 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及政府當局的代表舉行會議
(下午4時35分至6時30分)
立法會CB(2)1828/98-99(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委員在1999年3月31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已發出)
立法會CB(2)1828/98-99(02)號文件
--大律師公會的意見書(已發出)
立法會CB(2)1828/98-99(03)號文件
--香港律師會的意見書 (已發出)
立法會CB(2)1837/98-99(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的意見書的回應
(中文本容後奉上)
先前發出的文件
條例草案文本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的《使用外在材料作為法例釋義的輔助工具研究報告書》
有關條例的標明修訂文本(立法會CB(2)1606/98-99(02)號文件)
政府當局的工作文件(立法會CB(2)1668/98-99(01)號文件)
- 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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