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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釋義及通則(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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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當局表示將於2000年5月中與法案委員會恢復進行商議工作的來函[CB(2)1796/99-00(01)](2000年6月3日)
- 政府當局在2000年6月3日會議席上提交的文件(只備英文版本)[CB(2)2241/99-00(01)](2000年6月3日)
- 政府當局就委員會在1999年6月21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CB(2) 2733/98-99(01)](2000年6月3日及1999年9月9日)
- 政府當局就委員會在1999年5月17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CB(2)2270/98-99(01)](2000年6月3日、1999年9月9日及1999年6月21日)
- 政府當局就委員會在1999年3月31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CB(2)1828/98-99(01)](2000年6月3日、1999年9月9日、1999年6月21日及1999年5月17日)
- 政府當局就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意見書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CB(2)1873/98-99(01)](2000年6月3日、1999年9月9日、1999年6月21日及1999年5月17日)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對政府當局的諮詢文件作出的回應(只備英文版本)[CB(2)2063/99-00(02)](2000年6月3日)
- 香港大律師公會對政府當局的諮詢文件作出的回應(只備英文版本)[CB(2)2063/99-00(04)](2000年6月3日)
- 香港律師會對政府當局的諮詢文件作出的回應(只備英文版本)[CB(2)2063/99-00(03)](2000年6月3日)
-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對政府當局的諮詢文件作出的回應(只備英文版本)[CB(2)2063/99-00(01)](2000年6月3日)
- 香港大律師公會意見書[CB(2)1828/98-99(02)](2000年6月3日、1999年9月9日、1999年6月21日及1999年5月17日)
- 香港律師會意見書[CB(2) 1828/98-99(03)](2000年6月3日、1999年9月9日、1999年6月21日及1999年5月17日)
- 由政府當局提供的一份"闡述條例草案的條文所參照的法律改革委員會報告書有關建議為何"的文件[CB(2)1668/98-99(01)](1999年5月17日)
- 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的《使用外在材料作為法例釋義的輔助工具研究報告書》(只備英文版本)[CB(2)1606/98-99(03)](1999年3月31日)
如欲參閱以上文件,可向立法會圖書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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