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browser that enables Javascript.
请使用可执行 Javascript 的浏览器。
1999年火器及弹药(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文 件
政府当局就有关"使用改装枪械「作影视拍摄用途」及当局在委员会审议阶段提出的新增修订"提交的文件
[CB(2)941/99-00(01)](2000年1月25日)
由"二三八关注组"、"宝力道具有限公司"及"香港影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CB(2)968/99-00](2000年1月25日)
政府当局就"二三八关注组"及"全香港影视制作用枪械经营人" 分别于1999年6月28及30日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以及1999年6月8及14日两次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CB(2)2770/98-99(02)](1999年9月21及14日)
政府当局就1999年9月14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CB(2)2858/98-99(01)](1999年9月21日)
政府当局就"二三八关注组"于1999年9月21日提交的意见书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CB(2)20/99-00(01)](1999年9月21日)
政府当局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拟稿
[CB(2)2770/98-99(01)](1999年9月21及14日)
"二三八关注组"于1999年9月21日就在香港境內搬运枪械及弹药而须申领有限度管有权牌照的规定所提交的进一步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CB(2)2880/98-99(01)](1999年9月21日)
1999年9月22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只备英文版本)[CB(2)2880/98-99(02)](1999年9月21日)
"二三八关注组"于1999年9月20日就政府当局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拟稿所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CB(2)2851/98-99(01)](1999年9月21日)
"二三八关注组"于1999年6月30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CB(2)2470/98-99(01)](1999年9月14日)
"全香港影视制作用枪械经营人"于1999年6月28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CB(2)2470/98-99(02)](1999年9月14日)
政府当局就议员在过往会议所提事项及建议作出的回应
[CB(2)2226/98-99(01)](1999年6月14及8日)
田北俊议员于1999年6月11日的来函
(只备中文版本)[CB(2)2278/98-99(01)](1999年6月14日)
两份关于法院裁定《危险药物条例》第47条及《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4条所载推定与《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规定不一致的判决书(只备英文版本)[CB(2)1997/98-99](1999年5月13日)
政府当局就"全香港影视制作用枪械经营人"及"二三八关注组"于1999年3月25日所提交的意见书及1999年3月29日所举行的会议的讨论內容的回应
(只备中文版本)[CB(2)1705/98-99(01)](1999年4月26及19日)
"二三八关注组"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CB(2)1819/98-99(01)](1999年4月26日)
"全香港影视制作用枪械经营人"提交的意见书(附件A及B -- 只备英文版本)
[CB(2)1819/98-99(02)](1999年4月26日)
政府当局对"二三八关注组"及"全香港影视制作用枪械经营人"分别于1999年1月15日及1999年3月4日的信件中所提意见的回应
(只备中文版本)[CB(2)1583/98-99](1999年3月29及5日)
"二三八关注组"于1999年3月25日提交的意见书
[CB(2)1587/98-99(02)](1999年3月29日)
"全香港影视制作用枪械经营人"于1999年3月25日提交的意见书(附页 A至F -- 只备中文版本)
[CB(2)1587/98-99(01)](1999年3月29日)
"香港射击联合总会"于1999年3月26日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版本)[CB(2)1587/98-99(03)](1999年3月29日)
"二三八关注组"于1999年1月15日提交的意见书面(文中附件 -- 只备英文版本)[CB(2)1410/98-99附录II](1999年3月5日)
"全香港影视制作用枪械经营人"于1999年3月4日提交的意见书(只备中文版本)(1999年3月5日)
如欲参阅以上文件,可向
立法会图书馆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