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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规例
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 期:
1999年10月21日(星期四)
时 间:
上午10时45分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与代表团及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10时45分至11时15分)
[
CB(2)2855/98-99(04)
及CB(2)2900/98-99(04)号文件
--
香港社会医学学院的意见书(已发出)]
[CB(2)2896/98-99(01)号文件
--
香港家庭医学院的意见书(已发出)]
[CB(2)2900/98-99(05)及CB(2)37/99-00(01)号文件
--
新村西医协会的意见书(已发出)]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11时15分至12时45分)
[
CB(2)117/99-00(01)
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1999年9月27日会议席上提出的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随文附上)]
[
CB(2)117/99-00(02)
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18间机构于1999年9月27日向立法会小组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作出的回应(中文本容后奉上)]
先前已发出的文件
见附录
其他事项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0日
附录
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规例
小组委员会会议
曾发出的有关文件一览
A. 有关资料
教育统筹局于1999年7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EMB CR 2/296/195 XVIII);
随立法会CB(3)1801/98-99号文件发出的各项规例;及
法律事务部就该等规例拟备、并于1999年6月30日随立法会CB(2)2450/98-99号文件发出的报告(立法会
LS229/98-99
号文件)。
B.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政府当局就1999年7月27日会议席上所提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
CB(2)2855/98-99(01)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香港工人健康中心的意见书所作的回应(
CB(2)2855/98-99(09)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香港卫聪联会的意见书所作的回应(
CB(2)2855/98-99(10)
号文件);及
政府当局就肺积尘互助会的意见书所作的回应(
CB(2)2855/98-99(11)
号文件)。
C. 接获的意见书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的意见书(
CB(2)2629/98-99(01)
号文件);
香港卫聪联会的意见书(
CB(2)2629/98-99(02)
号文件);
肺积尘互助会的意见书(
CB(2)2638/98-99(01)
号文件);
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的意见书(
CB(2)2855/98-99(02)
号文件);
香港理工大学的意见书(
CB(2)2855/98-99(03)
号文件);
香港社会医学学院的意见书(
CB(2)2855/98-99(04)
号文件);
建造业训练局的意见书(
CB(2)2855/98-99(05)
号文件);
香港职业安全卫生协会的意见书(
CB(2)2855/98-99(06)
号文件);
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职安健旧生会的意见书(
CB(2)2855/98-99(07)
号文件);
职业安全健康局的意见书(
CB(2)2855/98-99(08)
号文件);
香港职业及环境卫生学会的意见书(CB(2)2855/98-99(12)号文件);
香港卫聪联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CB(2)2883/98-99(01)
号文件);
肺积尘互助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CB(2)2883/98-99(02)
号文件);
港九劳工社团联会提交的意见书的意见书(
CB(2)2883/98-99(03)
号文件);
香港家庭医学学院提交的意见书(CB(2)2896/98-99(01)号文件);
注册安全主任协会提交的意见书(CB(2)2896/98-99(02)号文件);
香港建造业总工会提交的意见书(
CB(2)2896/98-99(03)
号文件);
香港工业安全协会的意见书(CB(2)2900/98-99(01)号文件);
香港中小型企业联合会的意见书(
CB(2)2900/98-99(02)
号文件);
个别人士及多个团体联署提交的意见书(
CB(2)2900/98-99(03)
号文件);
香港社会医学学院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CB(2)2900/98-99(04)号文件);
新村西医协会的意见书(CB(2)2900/98-99(05)号文件);
新村西医协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CB(2)37/99-00(01)号文件);及
香港內科医学院提交的意见书(CB(2)37/99-00(02)号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