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规例
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10月21日(星期四)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1. 与代表团及政府当局会商

  2. (上午10时45分至11时15分)

    [CB(2)2855/98-99(04)及CB(2)2900/98-99(04)号文件-- 香港社会医学学院的意见书(已发出)]

    [CB(2)2896/98-99(01)号文件--香港家庭医学院的意见书(已发出)]

    [CB(2)2900/98-99(05)及CB(2)37/99-00(01)号文件--新村西医协会的意见书(已发出)]


  3. 与政府当局会商

  4. (上午11时15分至12时45分)

    [CB(2)117/99-00(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1999年9月27日会议席上提出的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随文附上)]

    [CB(2)117/99-00(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18间机构于1999年9月27日向立法会小组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作出的回应(中文本容后奉上)]

    先前已发出的文件

    见附录


  5. 其他事项


  6.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0日

附录

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规例
小组委员会会议



曾发出的有关文件一览

A. 有关资料
  1. 教育统筹局于1999年7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EMB CR 2/296/195 XVIII);

  2. 随立法会CB(3)1801/98-99号文件发出的各项规例;及

  3. 法律事务部就该等规例拟备、并于1999年6月30日随立法会CB(2)2450/98-99号文件发出的报告(立法会LS229/98-99号文件)。
B.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1. 政府当局就1999年7月27日会议席上所提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CB(2)2855/98-99(01)号文件);

  2. 政府当局就香港工人健康中心的意见书所作的回应(CB(2)2855/98-99(09)号文件);

  3. 政府当局就香港卫聪联会的意见书所作的回应(CB(2)2855/98-99(10)号文件);及

  4. 政府当局就肺积尘互助会的意见书所作的回应(CB(2)2855/98-99(11)号文件)。
C. 接获的意见书
  1.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的意见书(CB(2)2629/98-99(01)号文件);

  2. 香港卫聪联会的意见书(CB(2)2629/98-99(02)号文件);

  3. 肺积尘互助会的意见书(CB(2)2638/98-99(01)号文件);

  4. 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的意见书(CB(2)2855/98-99(02)号文件);

  5. 香港理工大学的意见书(CB(2)2855/98-99(03)号文件);

  6. 香港社会医学学院的意见书(CB(2)2855/98-99(04)号文件);

  7. 建造业训练局的意见书(CB(2)2855/98-99(05)号文件);

  8. 香港职业安全卫生协会的意见书(CB(2)2855/98-99(06)号文件);

  9. 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职安健旧生会的意见书(CB(2)2855/98-99(07)号文件);

  10. 职业安全健康局的意见书(CB(2)2855/98-99(08)号文件);

  11. 香港职业及环境卫生学会的意见书(CB(2)2855/98-99(12)号文件);

  12. 香港卫聪联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CB(2)2883/98-99(01)号文件);

  13. 肺积尘互助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CB(2)2883/98-99(02)号文件);

  14. 港九劳工社团联会提交的意见书的意见书(CB(2)2883/98-99(03)号文件);

  15. 香港家庭医学学院提交的意见书(CB(2)2896/98-99(01)号文件);

  16. 注册安全主任协会提交的意见书(CB(2)2896/98-99(02)号文件);

  17. 香港建造业总工会提交的意见书(CB(2)2896/98-99(03)号文件);

  18. 香港工业安全协会的意见书(CB(2)2900/98-99(01)号文件);

  19. 香港中小型企业联合会的意见书(CB(2)2900/98-99(02)号文件);

  20. 个别人士及多个团体联署提交的意见书(CB(2)2900/98-99(03)号文件);

  21. 香港社会医学学院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CB(2)2900/98-99(04)号文件);

  22. 新村西医协会的意见书(CB(2)2900/98-99(05)号文件);

  23. 新村西医协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CB(2)37/99-00(01)号文件);及

  24. 香港內科医学院提交的意见书(CB(2)37/99-00(02)号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