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

为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报告
举行的特别会议

日 期:1999年9月23日(星期四)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


  1. 与团体代表会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一次报告]

    - 香港记者协会
    [CB(2)2765/98-99(01)号文件]

    - 香港基督徒学会
    [CB(2)2765/98-99(02)号文件]

    - 平等机会委员会
    [CB(2)2775/98-99(01)号文件]

    - JUSTICE
    [CB(2)2795/98-99(01)号文件]

    - 香港大律师公会
    [CB(2)2874/98-99(01)号文件]

    - 香港人权联委会
    [CB(2)2874/98-99(02)号文件]

    - 香港人权监察
    [意见书容后奉上]

    - 民主党
    [意见书容后奉上]

  3.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4. - 政府当局就接获的4份意见书所作的回应
    [CB(2)2854/98-99(01)号文件]

  5.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