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1998年11月5日(星期四)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通过1998年9月3日会议的纪要

  2.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2)484/98-99号文件

  3.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4.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立法会CB(2)534/98-99(01)号文件 -- 待议事项容后奉上

  5. 警队服务文化 -- 改善警署的服务

  6. (下午2时40分至3时15分)

    立法会CB(2)534/98-99(02)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7. 警队的资讯科技策略

  8. (下午3时15分至3时50分)

    立法会CB(2)534/98-99(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9. 批准根据《基本法》拥有香港居留权的內地儿童来港定居

  10. (下午3时50分至4时25分)

    立法会CB(2)534/98-99(04)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11. 其他事项

  12. (下午4时25分以后)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