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1999年2月11日(星期四)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I.通过1998年12月3日会议的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 CB(2)1258/98-99容后奉上

II.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立法会CB(2)1257/98-99(01) 待议事项一览表

III.提高警队的服务质素
(下午2时40分至3时20分)

立法会CB(2)1257/98-99(02)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IV.抽取体內样本及非体內样本
(下午3时20分至3时55分)

立法会CB(2)1257/98-99(03)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V.药物治疗及康复中心的拟议登记计划
(下午3时5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CB(2)1257/98-99(04)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VI.《防止贿赂条例》的修订建议
(下午4时30分至5时)

立法会CB(2)1257/98-99(05)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VII.其他事项
(下午5时以后)



* 并未加入事务委员会的议员获邀参与有关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