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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
1999年2月11日(星期四)
时间:
下午2时30分
地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I.
通过1998年12月3日会议的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
CB(2)1258/98-99
容后奉上
II.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立法会
CB(2)1257/98-99(01)
待议事项一览表
III.
提高警队的服务质素
(下午2时40分至3时20分)
立法会
CB(2)1257/98-99(02)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
IV.
抽取体內样本及非体內样本
(下午3时20分至3时55分)
立法会
CB(2)1257/98-99(03)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
V.
药物治疗及康复中心的拟议登记计划
(下午3时5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
CB(2)1257/98-99(04)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
VI.
《防止贿赂条例》的修订建议
(下午4时30分至5时)
立法会
CB(2)1257/98-99(05)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VII.
其他事项
(下午5时以后)
* 并未加入事务委员会的议员获邀参与有关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