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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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上午9時正至下午1時舉行;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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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下午3時正至9時30分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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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會議:
下午9時35分至11時30分舉行 | |
2020年4月18日(星期六) | |
(a) | 上午9時正至下午1時舉行;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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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下午1時正至3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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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利益 :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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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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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CR(2020-21)2 | 總目142- 政府總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項目803「防疫抗疫基金」 總目170- 社會福利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援助失業人士特別計劃」 總目152- 政府總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項目833「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特別優惠措施」 貸款基金 總目252- 給予學校/教師的貸款 分目104給予非牟利國際學校的貸款 分目106為專上教育機構提供開辦課程貸款 總目254- 給予學生的貸款 分目101 為修讀政府資助課程的專上學生提供須經入息審查的貸款 分目102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分目103 為專上學生提供須經入息審查的貸款 總目262- 漁農礦產 分目101 漁業貸款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 |||
(a) | 把總目142-政府總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項目803「防疫抗疫基金」的承擔額增加1,205 億元,由300 億元增至1,505億元,為防疫抗疫基金注資,以提供資金,讓政府推行第二輪紓困措施,對象為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及政府各項防疫抗疫措施重創的合資格市民及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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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在總目170-社會福利署分目700 「一般非經常開支」開立為數35 億 2,000 萬元的新承擔額,以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推行為期6個月的失業支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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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i) | 把「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百分百特別擔保產品的信貸保證承擔額增加300 億元,由200 億元增至500 億元,使估計最高開支增加84 億 4,000 萬元,由56 億 3,000 萬元增至140 億 7,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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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把總目152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項目833「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特別優惠措施」下八成擔保產品的1,000億元信貸保證承擔額、九成擔保產品的330億元信貸保證承擔額及百分百特別擔保產品的500 億元信貸保證承擔額(上文(c)(i)所建議)整合為合共1,830 億元的信貸保證承擔額,歸入項目833項下,並重新命為「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擔保產品」,使估計總最高開支整合為337 億 2,000 萬元(即八成擔保產品的131 億 5,000 萬元、九成擔保產品的65 億元及百分百特別擔保產品的140 億 7,000 萬元的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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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放寬開辦課程貸款計劃下的自資專上院校的還款、給予國際學校的貸款及學生資助計劃下與償還貸款有關的現有條款;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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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放寬漁業發展貸款基金與償還貸款有關的現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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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政務司司長/政務司司長私人辦公室人力資源規劃及扶貧統籌處處長/政務司司長政務助理/律政司司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旅遊事務專員/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裁/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1/發展局局長/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3/教育局局長/教育局副局長/教育局副秘書長(4)/環境局局長/環境保護署副署長(2)/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2/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1/民政事務局局長/體育專員/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2)/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青年及感化服務)/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運輸署署長)
(張超雄議員2020年4月16日的來函(FC151/19-20(01))及政府當局於2020年4月16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53/19-20(01)、FC153/19-20(02)、FC153/19-20(03))) | |||||
2. | FCR(2019-20)49@註釋符號代表原先已列入財務委員會2020年3月27日會議議程的項目,但會議取消。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20年1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9-20)14-保留民政事務局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 2 點)編外職位,以繼續掌管民政事務局康樂及體育科轄下的康樂及體育部(2))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20 年1月2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民政事務委員會已在2019年11月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20年1月8日及2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 |||||
3. | FCR(2019-20)10*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3月20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香港天文台 新分目「更換大帽山的風暴探測天氣雷達」 新分目「購置高性能電腦系統」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香港天文台開立以下2 筆新承擔額- | |||
(a) | 一筆為數4,800萬元的承擔額,用以更換大帽山的風暴探測天氣雷達;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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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一筆為數9,000萬元的承擔額,用以購置高性能電腦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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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商)2/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長(航空氣象服務)/香港天文台高級科學主任(雷達及衛星氣象)/香港天文台高級科學主任(氣象預測系統))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 |||||
4. | FCR(2019-20)25*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3月20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5 月7 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37#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在司法機構開設5 個常額職位,即3 個區域法院法官司法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 13 點),以加強家事法庭的司法人手編制;以及2個公務員職位,即1 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4 點),以掌管新設的策劃及優質服務部,以及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以加強對司法機構政務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私人辦公室的首長級人員支援)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5月7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出席人員:司法機構政務長/司法機構副政務長(運作)/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支援))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5月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119/18-19(01)) | |||||
5. | FCR(2019-20)21*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3月20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4月26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44#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190GK政府飛行服務隊模擬飛行訓練中心)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4 月2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出席人員:保安局副局長/保安局助理秘書長A1/政府飛行服務隊總機師(訓練及標準)/政府飛行服務隊高級機師(直升機-技術支援)/
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 2 /建築署高級工程策劃經理229)
(保安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1月8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4月2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223/18-19(01)) | |||||
6. | FCR(2019-20)40&註釋符號代表2020年3月20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創新及科技基金
總目111-創新及科技 新分目「再工業化資助計劃」 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分目992「給予創新及科技基金的款項」 分目987「給予資本投資基金的款項」 資本投資基金 總目962-工業 新分目「注資香港科技園公司以發展微電子中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 |||
(a) | 在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分目992「給予創新及科技基金的款項」項下追加20 億元撥款,以便開立承擔額,設立資助計劃,資助生產商在香港設立新的智能生產線;以及 | ||||
(b) | 在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分目987「給予資本投資基金的款項」項下追加20 億元撥款,以便開立承擔額,從資本投資基金撥出20 億元,作為給予香港科技園公司的注資股本,以發展微電子中心。) | ||||
(出席人員: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創新及科技局副秘書長(1)/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副署長/香港科技園公司首席財務總監/香港科技園公司先進製造產業主管)
(工商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5月2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 |||||
7. | FCR(2019-20)41&註釋符號代表2020年3月20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分目180公共福利金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 | |||
(a) | 批准改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鼓勵就業的措施及其他措施的建議,並備悉相關措施的推行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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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批准按照既定調整機制,由2020 年 2 月 1 日起,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津貼金額調高3.6%;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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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備悉上文(a)項及(b)項會分別帶來每年額外9 億 6,000 萬元及17 億 6,300 萬元的財政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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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福利)4/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首席行政主任 /社會福利署高級統計師(社會福利))
(福利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11月1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2)357/19-20(01)及CB(2)471/19-20(01)) | |||||
8. | FCR(2020-21)1 |
創新及科技基金
總目111-創新及科技 分目104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分目105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 分目106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 分目107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研發中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增加總目111「創新及科技」以下各分目的承擔額,詳情如下- | |||
(a) | 把分目104「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的承擔額增加4 億 3,950 萬元,由6 億 9,000 萬元增至11 億 2,95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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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把分目105「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的承擔額增加2 億 1,430 萬元,由3 億 4,450 萬元增至5 億 5,88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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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把分目106「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的承擔額增加8,450 萬元,由2 億 9,970 萬元增至3 億 8,420 萬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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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把分目107「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研發中心」的承擔額增加2 億 7,680 萬元,由3 億 6,240 萬元增至6 億 3,92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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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創新及科技局副局長/創新及科技局首席助理秘書長(1) /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副署長/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行政總裁/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汽車科技研發中心行政總裁/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行政總裁/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行政總裁)
(工商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11月1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327/19-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