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程
日期 : |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
---|
时间: |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
---|
会议纪要
|
---|
项目
| 事项
|
---|
I.
|
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立法局CB(2)1013/96-97号文件
|
II. |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至十时五十分)
立法局CB(2)995/96-97(01)号文件 ── 待议事项及与人权报告有关的事宜
|
III. |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立法局CB(2)994/96-97号文件 ── 有关政务总署各区政务处辖下大厦管理统筹小组的组织及职能的资料简介
|
*IV. | 与各个团体的代表会晤,听取其对英国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提交有关香港的第十四次定期报告的意见
(上午十时五十分至下午十二时零五分)
有关文件:
立法局CB(2)975/96-97号文件 ── 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提交有关香港的第十四次定期报告
立法局CB(2)995/96-97(02)号文件 ── 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就英国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提交有关香港的第十三次定期报告所发表的审议结论。
与下列团体会晤:
-
印籍人士资源小组
上午十时五十分至十一时零五分
意见书载于立法局CB(2)995/96-97(03)号文件──中译本稍后奉上
-
香港人权监察
上午十一时零五分至十一时二十分
-
香港关注难民小组
上午十一时二十分至十一时三十五分
意见书载于立法局CB(2)995/96-97(04)号文件──中译本稍后奉上
-
Combined Migrant Workers Support Group
上午十一时三十五分至十一时五十分
-
反歧视大联盟
上午十一时五十分至下午十二时零五分
**V.
|
与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十二时零五分至十二时四十五分)
-
跟进联合国各个委员会就下列报告所发表的审议结论: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44条提交有关香港的第一次报告
立法局CB(2)995/96-97(05)号文件 ─ 由当局提交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有关香港的补充报告
立法局CB(2)995/96-97(06)号文件 ─ 由当局提交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 2至16 条提交有关香港的第三次定期报告
立法局CB(2)995/96-97(07)号文件 ─ 由当局提交
-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施情况
立法局CB(2)1006/96-97号文件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文本
| VI.
| 其他事项
|
|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立法局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此等议项的讨论。
[ 议程 | 文件 ]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