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释义及通则(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 | 1999年5月17日(星期一)
|
---|
时 间: | 下午4时30分
|
---|
地 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
---|
议 程
- 通过1999年3月31日会议的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2)1829/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 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及政府当局的代表举行会议
(下午4时3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CB(2)1828/98-99(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1999年3月31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已发出)
立法会CB(2)1828/98-99(02)号文件
--大律师公会的意见书(已发出)
立法会CB(2)1828/98-99(03)号文件
--香港律师会的意见书 (已发出)
立法会CB(2)1837/98-99(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的意见书的回应
(中文本容后奉上)
先前发出的文件
条例草案文本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法律改革委员会发表的《使用外在材料作为法例释义的辅助工具研究报告书》
有关条例的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2)1606/98-99(02)号文件)
政府当局的工作文件(立法会CB(2)1668/98-99(01)号文件)
-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6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