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1999年6月4日举行的第34次会议

议 程

  1. 通过1999年5月28日第33次会议的纪要

  2. (立法会CB(2)2165/98-99号文件)

  3. 续议事项


    1.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2. 《1999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
      (单仲偕议员于1999年5月29日的来函随附于后)

  4.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1.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
      案所拟备的报告

      《1999年陆军义勇军及海军义勇军恩恤金(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01/98-99号文件)

    2. 1999年6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该等附属法例已于1999年5月28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197/98-99号文件)

  5. 法律事务部就尚未处理的法案进一步拟备的报告


  6.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7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03/98-99号文件)

  7. 将于1999年6月9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8. 质询
    (立法会CB(3)1696/98-99号文件)

  9. 将于1999年6月16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1. 质询
      (立法会CB(3)1697/98-99号文件)

    2.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1. 《1999年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

      2. 《1999年非政府签发产地来源证保障(修订)条例草案》

      3.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6号)条例草案》

      4. 《1999年职业退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3.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 《1999年劳资审裁处(修订)条例草案》

      2.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3号)条例草案》

      3.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5号)条例草案》

      4. 《1999年道路及隧道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4. 政府议案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23(3)条提出的决议案-- 由运输局局
      长动议
      (立法会LS195/98-99号文件)

    5. 议员议案

      1. 有关"中电多收电费"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李卓人议员动议。

      2. 有关"促进金融业"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陈智思议员动议。议案措辞拟本随附于后。

  10. 报告


    1.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 CB(2)2176/98-99号文件)

    2. 《1999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420/98-99号文件)

    3.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就《1999年小额钱债审裁处(修订)条
      例草案》提交的报告
      (立法会CB(2)2180/98-99号文件)

    4. 《中医药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2179/98-99号文件)

  11. 建议举行紧急会议讨论美国参议员考克斯的报告对香港的影响及跟进
    工作

  12. (吴清辉议员与蔡素玉议员于1999年5月13日的来函随附于后)

  13. 其他事项


  14. 提早传阅动议辩论修改字眼
    (李柱铭议员于1999年6月2日的来函随附于后)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