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1999年5月13日会议的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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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38/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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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37/98-99(01)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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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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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37/98-99(02)号文件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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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警务人员的欠债问题
(下午4时40分至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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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37/98-99(03)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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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在警署內提供录像面见室
(下午5时15分至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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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37/98-99(04)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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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跟进属保安局职权范围內的政府机构和政府资助及规管机构
在解决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方面的工作进展
(下午5时50分至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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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37/98-99(05)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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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下午6时30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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