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修订议程

1998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时45分
在立法会会议厅举行

文件编号事项
1. EC(97-98)85 建议保留政府总部财经事务局四个编外
职位,分别为一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
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4点)、一个首长级
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点)、
一个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职位( 首长级
薪级第 2 点)和一个首席行政主任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1998 年4月1日
起,至1999 年3月31日止,以筹备强制
性公积金制度的推行工作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局局长/强制性
公积金办事处处长/强制性公积金办
事处首席行政主任(行政及策划))

2. EC(97-98)84 建议更改总目53、55、145和147项下的
编制,以便在1998年4月把文康广播局
重组为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出席人员:库务局局长/经济局局长
/副行政署长/文康广播局副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公务员事务局副
局长/行政署首席行政主任(行政))

3. EC(97-98)86建议-
  1. 修订初级警务人员职系的薪级,由
    1998年4月1日起生效;以及

  2. 把1998-99年度香港警务处的编制上
    限相应提高119,345,640元,即由
    8,859,120,000元增至8,978,465,640元
    以充分反映该职系人员的职责和工作
    的复杂程度有所改变

    (出席人员:保安局副局长/警
    务处副处长)

4 EC(97-98)87 建议保留律政司民事法律科一个顾问
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3点),
由1998年9月28日起,至1999年9月27
日止,以便就处理有关越南船民的法
律诉讼,继续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援

(出席人员:律政司司长/律政司副
政务专员(行政))

5 FCR(97-98)88 建议保留劳工处一个助理处长编外职
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直至1998 年
12月31日为止,以便继续借调该名人
员到雇员再培训局

(出席人员: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
长/劳工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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