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立 法 会
临 时 立 法 会 事 务 委 员 会
保 安 事 务 委 员 会
1997年 11月 20 日 举 行 的 会 议
修订议程
I. | 通过1997年10月16日会议的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临立会CB(2)612号文件及容后奉上的CB(2)632号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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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临立会CB(2)618(01)号文件 ─ 待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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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分配从充公毒贩财产所得的资产的政策及安排
(下午2时40分至3时10分)
临立会CB(2)618(02)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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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长期监禁刑罚覆核规例》
(下午3时10分至3时35分)
临立会CB(2)618(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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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把外籍囚犯移送回原居国家的安排
(下午3时35分至4时05分)
临立会CB(2)618(04)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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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紧急救护车服务
(下午4时05分至4时30分)
临立会CB(2)618(05)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 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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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项
(下午4时30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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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1月18日
* 非委员的议员获邀参与有关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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