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工廠及工業經營(修訂)條例草案》
委員會會議

日 期:1999年6月3日(星期四)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1. 與政府當局會商及逐一研究法案的條文

  2.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0分)

    先前發出的文件

    (A) 條例草案

    1. 於1999年1月13日隨立法會CB(3)1094/98-99號文件發出的條例草案文本;

    2. 教育統籌局於1999年1月15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檔號:EMB CR 2/2961/95);

    3. 於1999年1月28日隨立法會CB(2)1196/98-99號文件發出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 90/98-99號文件);及

    4. 載有修訂標記的條例草案文本。

    (B) 政府當局對委員所關注的事項的書面回應

    1. 政府當局就委員在1999年3月9日會議席上所提關注事項作出的回應
      [CB(2)1595/98-99(01)號文件];

    2. 政府當局就委員在1999年3月30日會議席上所提詢問作出的回應
      [CB(2)1716/98-99(07)號文件];及

    3. 政府當局就委員在1999年5月21日會議席上所提關注事項作出的回應
      [CB(2)2158/98-99(02)號文件]。

    (C) 意見書及政府當局的回應

    1. 在1999年4月20日會議前收到的15份意見書
      [CB(2)1029/98-99(01)號、CB(2)1716/98-99(01)(06)號、CB(2)1732/98-99
      (01)
      (02)號、CB(2)1742/98-99(01)(04)號,以及CB(2)1757/98-99(01)
      (02)文件];

    2. 法案委員會所接獲的15份意見書的摘要[已於1999年4月26日隨
      立法會CB(2)1788/98-99號文件送交委員參閱];

    3. 建造業訓練局就一位委員在1999年4月20日會議席上所提詢問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2)1796/98-99號文件];

    4. 政府當局就1999年4月20日會議前收到14個團體的意見書所作的回應
      [CB(2)2007/98-99(01)號文件];及

    5. 就1999年6月1日會議進一步提交的5份意見書
      [CB(2)2131/98-99(01)(02)號、CB(2)2158/98-99(01)號、CB(2)2175/98-99
      (01)號,以及CB(2)2184/98-99(01)號文件]

  3. 下次會議日期及其他事項

  4.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