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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525章)第4條訂立的意大利令、南韓令及瑞士令小組委員會
[前稱為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525章) 第4條提出的5項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立法會資料摘要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意大利)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南韓)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澳大利亞)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國)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新西蘭)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聯合王國)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美利堅合眾國)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瑞士)令
附屬法例內容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澳大利亞)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國)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新西蘭)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聯合王國)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美利堅合眾國)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意大利)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南韓)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瑞士)令
法律事務部報告
 
LS 56/98-99
 
LS 11/99-00
以於下列內務委員會會議席上討論
 
2000年6月9日
 
2000年1月7日
 
1999年10月29日
 
1998年11月27日
 
1998年10月30日
小組委員會成員
涂謹申議員 (主席)
朱幼麟議員(由1999年11月18日起)
吳藹儀議員
曾鈺成議員
劉健儀議員
會 議
1998年11月17日
會議議程
會議紀要
1999年9月20日
會議議程
會議紀要
1999年10月21日
會議議程
會議紀要
1999年11月18日
會議議程
會議紀要
1999年12月14日
會議議程
會議紀要
2000年5月26日
會議議程
會議紀要
文件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