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525章)第4條
提出的5項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美利堅合眾國)令》
日期: | 1999年10月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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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上午10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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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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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 程
- 通過1999年9月20日第2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139/99-00號文件)
(上午10時45分至10時50分)
- 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美利堅合眾國)令》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立法會CB(2)140/99-00(01)號文件)
(上午10時50分以後)
-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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