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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525章)第4條訂立的意大利令、南韓令及瑞士令小組委員會
[前稱為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525章) 第4條提出的5項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文 件
政府當局就議員在1999年12月14日舉行的會議席上提出若干和瑞士令有關的關注事項/疑問作出的回覆
[CB(2)1923/99-00(01)] (2000年5月26日)
政府當局就小組委員會在1999年11月18日會議上所提出關注事項的回應
[CB(2)572/99-00(01)] (1999年12月14日)
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協定"] 與協定範本逐條比較的資料文件
[CB(2)407/99-00(01)] (1999年11月18日)
有關《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美利堅合眾國)令》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CB(2)140/99-00(01)] (1999年10月21日)
如欲參閱以上文件,可向
立法會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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