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10月21日(星期四)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1.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2.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CB(1)139/99-00号文件
    - 于1999年9月6日上午8时30分举行的会议的纪要

  3. 与消费者委员会会商

  4. (上午8时35分至8时55分)

    于1999年10月8日发出的立法会CB(1)74/99-00号文件

    于1999年10月2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58/99-00号文件
    - 由消费者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

  5. 与政府当局会商

  6. (上午8时55分至10时15分)

    进入土地以装置电讯设施的权利

    于1999年9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957/98-99号文件、
    于1999年10月5日发出的立法会CB(1)32/99-00号文件;及
    于1999年10月14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16/99-00号文件
    - 以"建造、营办及移交"方式经营的隧道营办商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于1999年9月22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947/98-99号文件(英文本)及于1999年9月27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964/98-99号文件(中文本)
    - 路卫德邻律师事务所(代表以"建造、营办及移交"方式经营的隧道营办商的法律顾问)向法案委员会提交的意见摘要,就流动电话营办商须将以"建造、营办及移交"方式经营的隧道纳入其网络覆盖范围的责任提出意见。

    于1999年10月2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41/99-00(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对以"建造、营办及移交"方式经营隧道的营办商(于1999年9月20日、22日及30日及10月13日)提出的意见及消费者委员会(于1999年10月8日提出)的意见作出回应。

    频谱使用费

    于1999年10月2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41/99-00(02)号文件
    - 政府当局对有关频谱使用费的新订第32I条作出回应。

    索取资料及查阅纪录、文件和帐目

    于1999年10月2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41/99-00(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对与电讯管理局局长要求提供及查阅纪录、文件及帐目有关的新订第35A及36D条作出进一步回应。

    于1999年10月6日会议席上进行讨论后认为尚待跟进的其他待议事项

  7. 其他事项

  8. (上午10时1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