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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 | 1999年10月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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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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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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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议程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CB(1)139/99-00号文件
- 于1999年9月6日上午8时30分举行的会议的纪要
- 与消费者委员会会商
(上午8时35分至8时55分)
于1999年10月8日发出的立法会CB(1)74/99-00号文件
于1999年10月2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58/99-00号文件
- 由消费者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
-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8时55分至10时15分)
进入土地以装置电讯设施的权利
于1999年9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957/98-99号文件、
于1999年10月5日发出的立法会CB(1)32/99-00号文件;及
于1999年10月14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16/99-00号文件
- 以"建造、营办及移交"方式经营的隧道营办商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于1999年9月22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947/98-99号文件(英文本)及于1999年9月27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964/98-99号文件(中文本)
- 路卫德邻律师事务所(代表以"建造、营办及移交"方式经营的隧道营办商的法律顾问)向法案委员会提交的意见摘要,就流动电话营办商须将以"建造、营办及移交"方式经营的隧道纳入其网络覆盖范围的责任提出意见。
于1999年10月2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41/99-00(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对以"建造、营办及移交"方式经营隧道的营办商(于1999年9月20日、22日及30日及10月13日)提出的意见及消费者委员会(于1999年10月8日提出)的意见作出回应。
频谱使用费
于1999年10月2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41/99-00(02)号文件
- 政府当局对有关频谱使用费的新订第32I条作出回应。
索取资料及查阅纪录、文件和帐目
于1999年10月2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41/99-00(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对与电讯管理局局长要求提供及查阅纪录、文件及帐目有关的新订第35A及36D条作出进一步回应。
于1999年10月6日会议席上进行讨论后认为尚待跟进的其他待议事项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1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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