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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市政服务(重组)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
1999年11月2日(星期二)
时 间:
下午2时30分至5时
地 点:
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
通过会议纪要
1999年7月6日会议的纪要[立法会
CB(2)219/99-00
号文件];及
1999年7月23日会议的纪要[立法会
CB(2)206/99-00
号文件]。
政府当局拟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附表5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及摘要注释[立法会
CB(2)213/99-00(01)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附表7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及摘要注释[立法会
CB(2)241/99-00(01)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进一步条例草案附表3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及摘要注释[随附的立法会
CB(2)245/99-00(01)
号文件];及
有关法例条文的标明修订文本(B、C、D及E组)。
其他有关文件
政府当局就第132章的附属法例提出的修订建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立法会
CB(2)67/99-00(01)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的主要条文及附表3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及摘要注释[立法会
CB(2)153/99-00(01)
及
CB(2)193/99-00(01)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1999年9月10日会议上所提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立法会
CB(2)129/99-00(01)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1999年9月15、17、22及24日各次会议上所提问题作出的回应[立法会
CB(2)96/99-00(02)
号文件];
商营浴室的发牌管制(附件A)[立法会
CB(2)96/99-00(03)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1999年9月29日及10月5日会议上所提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立法会
CB(2)109/99-00(01)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1999年10月8日会议上所提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立法会
CB(2)185/99-00(01)
号文件];及
已提出的关注事项一览(截至1999年10月26日的情况)[立法会CB(2)224/99-00(01)号文件]。
议员拟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李永达议员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随附的立法会
CB(2)245/99-00(02)
号文件];及
李华明议员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随附的立法会
CB(2)245/99-00(03)
号文件]。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