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1999年2月11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
在立法会会议厅举行

文件编号事项
1.EC(98-99)26 * 建议在路政署开设三个编外职位,包括一个为期两年的首席政
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出任人员负责掌管铁路拓
展处;以及两个为期六年的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
,出任人员分别掌管铁路拓展处辖下新设的铁路部(2)和技术
服务部。

(出席人员: 运输局副局长/路政署署长/路政署助理署长(铁路拓展))

2.EC(98-99)27 * 建议在路政署开设三个为期六年的编外职位,包括一个政府
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出任人员负责掌管主要工
程管理处一个新办事处,以及两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1点),出任人员各自掌管一个新部别,负责主要公路工
程计划。

(出席人员:
运输局副局长/路政署署长/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处处长
/路政署助理署长(主要工程))

3.EC(98-99)28 建议在教育署开设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
薪级第3点),为期两年,由1999年4月1日起生效,出任人
员负责就该署的改革工作提供策略性规划和管理。

(出席人员:教育统筹局副局长/教育署署长/教育署副署长)

4.EC(98-99)29 建议保留政府总部经济局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一年,由1999年4月1日起生效,
以便处理民航和新机场方面的政策事宜。

(出席人员:经济局副局长/经济局首席助理局长)

5.EC(98-99)30 建议保留香港天文台一个助理台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
点),为期一年,由1999年4月1日起生效,以确保第二条跑道
和后备航空交通管制大楼的气象系统能够顺利运作,以及进
一步发展机场现有的气象系统。

(出席人员: 经济局首席助理局长/香港天文台台长/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长)

6.EC(98-99)31 建议重行调配土木工程署七个常额职位,包括三个政府工
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四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
薪级第1点),以便按需要重新分配职责;另建议开设一个
总工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出任人员负责掌
管新设的房屋用地部。

(出席人员:工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土木工程署署长/房屋局首
席助理局长)

7.EC(98-99)32 建议在环境保护署的环境评估及噪音科开设一个首席环
境保护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出任人员负责
执行与房屋有关的职务。

(出席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环境保护署助
理署长)

8.EC(98-99)33 建议在规划署开设一个总城市规划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1点),出任人员负责掌管一个房屋事务专责小组。

(出席人员: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规划署助理署长)


* 1999年2月10日会议押后讨论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