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1999年4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时45分
在立法会会议厅举行
文件编号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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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C(1999-2000)1 |
建议把政府总部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和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一个首席
管理参议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升格为助理署长职位
(由管理参议主任职系人员出任)(首长级薪级第 2 点),以反映出任
人员所须肩负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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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工商服务业推广署署长/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和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首席行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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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C(1999-2000)2 |
建议在政府总部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和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辖下工商
服务业推广署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2点),为期三年,由1999年4月30日起生效,出任人员负责处理
有关公司化的政策和立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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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工商服务业推广署署长/工商服务业推广署助理署 长/政务司司
长办公室和财政司司长办公室首席行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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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C(1999-2000)3 |
建议删除民航处辖下前机场管理部三个常额职位,包括一个机场
总经理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两个机场副总经理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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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经济局首席助理局长/民航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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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C(1999-2000)4 |
建议保留差饷物业估价署差饷估值顾问的职级和编外职位(首长级
薪级第3点),为期两年,由1999年8月1日起生效;并继续暂时删
除差饷估值顾问的职级和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作抵销
,以处理需要推行复杂而先进的电脑化计划的工作,以应付服务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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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库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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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EC(1999-2000)6 |
建议在建筑署开设三个编外职位,包括一个总建筑师职位(首长级
薪级第1点),开设期为六年,直至2005年3月31日为止,出任人员
负责监督长沙湾批发市场综合大楼第2期计划的推行;以及一个总
建筑师职位( 属可由多类专业职系人员出任的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
1点)和一个总工料测量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开设期为四年,
直至2003年3月31日为止,出任人员负责监督全日制小学计划的推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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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工务局首席助理局长/经济局首席助理局长/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
局长/建筑署副署长/渔农处助理处长/教育署助理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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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EC(1999-2000)7 |
建议在消防处开设一个消防总长常额职位(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
薪级第2点),出任人员负责掌管新设的消防安全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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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消防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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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C(1999-2000)8 |
建议把医院事务署主管开设和删除医院管理局公务员影子职级与
职位的获转授权力转给卫生署署长;以及把工业教育及训练署主
管开设和删除职业训练局公务员影子职级与职位的获转授权力转
给教育署署长,生效日期追溯至1999年4月1日,另删除医院事务
署一个高级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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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卫生署助
理署长/卫生署高级首席行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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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EC(1999-2000)9 |
建议在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开设一个首席土地注册主任的新职级
和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三年,由1999年 5 月14日起
生效;并删除一个总土地注册主任常额职位(总薪级第45至49点)
,以作抵销。出任人员负责掌管改革事务部,并统筹和管理策略
计划的所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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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土地注册处处长/土地注册处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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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EC(1999-2000)5 |
建议保留地政总署一个政府地政监督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
,为期五年,由1999年6月10日起生效,以便有关首长级人员继续
提供支援,以处理因新界土地用途所引致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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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地政总署助理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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