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1998年7月10日举行的第3次会议
议 程
- 通过1998年7月3日首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6/98-99号文件)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
案所拟备的报告
《1998年假期(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98-99号文件)
(b)1998年7月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该等附属法例于1998年7月3日及6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7/98-99号文件容后奉上)
将于1998年7月2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 质询
(立法会CB(3)45/98-99号文件)
(b)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1998年鱼业保护(修订)条例草案》
(c) 政府议案
- 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5(3)(b)条提出的决议案 -- 由
运输局局长动议
(立法会LS8/98-99号文件)
- 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第2(3)条提出的决议案 -- 由规划环境
地政局局长动议
(立法会LS10/98-99号文件)
- 根据《应课稅品条例》(第109章)第4(2)条提出的决议案 -- 由库务局
局长动议
(立法会LS9/98-99号文件)
(d) 议员议案
- 有关"确保本地基建工程人才的就业机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何锺泰议员动议。议案措辞随附于后。
- 有关"重整香港经济结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陈婉娴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容后奉上。
预先就1998年7月29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给予通知
(a) 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b) 议员议案
- 有关"区域组织检讨"的议案
张永森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 有关"中央海港填海工程"的议案
陆恭蕙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选举议员出任常设委员会委员
(立法会CB(3)19/98-99号文件已于1998年7月3日随立法会CB(2)3/98-99号文件
送议员参阅。)
(a) 选举7名议员出任政府帐目委员会委员
(b) 选举7名议员出任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委员
(c) 选举12名议员出任议事规则委员会委员
选举议员出任咨询委员会成员
(立法会CB(3)2/98-99号文件已于1998年7月3日随立法会CB(2)3/98-99号文件
送议员参阅。)
(a) 选举两名议员出任赈灾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
(b) 选举1名议员出任保良局顾问局成员
(c) 选举1名议员出任东华三院顾问局成员
(d) 选举3名议员出任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成员
其他事项
成立检讨立法会议员津贴事宜小组委员会
随附陆恭蕙议员于1998年7月6日发出的
函件。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