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猫狗条例》(第167章)第3条提出的决议案及
《〈1997年猫狗(修订)条例〉(1997年第97号)
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 期: | 1999年11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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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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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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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议程
- 确认通过上次会议的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CB(1)346/99-00号文件(已发出)
- 与代表团体/公众人士会商
(上午8时35分至9时30分)
(A) | 香港爱护动物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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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35/99-00(03)号文件
| -- | 该会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已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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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香港兽医学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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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35/99-00(02)号文件
| -- | 该会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已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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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港九狗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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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347/99-00(01)号文件 | -- | 该会于1996年2月23日提交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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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347/99-00(02)号文件 |
-- | 立法会CB(1)235/99-00(01)号文件的修订本(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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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35/99-00(01)号文件 | --
| 该会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已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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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香港狗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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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Graeme Alford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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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P C Sanderson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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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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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35/99-00(04)号文件 | -- | 香港中文大学实验动物中心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已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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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30分起)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