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1999年2月1日(星期一)
时间:下午4时30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I.通过先前会议的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1)782/98-99号文件(已发出)

II.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立法会CB(1)783/98-99号文件
-- 爭取合法安装冷气机联委员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784/98-99号文件
-- 独居老人爭取亲属入戶联区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817/98-99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在规划署开设一个总城市规划师常额职位以掌管房屋事务
专责小组的建议所提供的参考文件

立法会CB(1)818/98-99号文件
-- 一位黃大仙临时区议员的来函

立法会CB(1)823/98-99号文件
-- 独居老人爭取亲属入戶联区会提交的进一步意见书

立法会CB(1)828/98-99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房屋委员会资助自置居所计划单位的转售限制所提供的参
考文件

III.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待议事项

IV.把公屋租住权转给戶主的第二代家庭成员的政策
(下午4时40分至5时15分)

立法会CB(1)822/98-99(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供的参考文件

V.居者有其屋计划下屋村的管理费用
(下午5时15分至5时50分)

立法会CB(1)822/98-99(02)号文件
-- 何俊仁议员的提问

立法会CB(1)822/98-99(03)号文件
-- 民主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822/98-99(04)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供的参考文件

*VI.床位寓所及相关事宜的研究
(下午5时5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1)692/98-99(07)号文件
-- 题为"床位寓所: 床位寓所在建筑物及防火安全方面的规管及有关事宜
"的参考文件(已发出)

VII.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之后)


* 民政事务委员会委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项目VI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