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1999年6月7日(星期一)
时间:下午4时30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修订本)


I.通过以往会议的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1)1415/98-991416/98-99号文件(已发出)

II.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立法会CB(1)1351/98-99号文件
--关于享有香港居留权的內地新移民房屋需求的参考文件

立法会CB(1)1382/98-99号文件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属下妇女自强同学会提交的意见书及政府当局
就该意见书作出的回应。意见书中要求政府当局成立中介机构,负责
收取、追讨和发放赡养费,并推行各项措施,减轻离婚妇女面对的困
难,以及订立法例,惩罚通奸者。

III.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政府当局需要采取跟进行动的事项一览

待议事项

IV.拆除居者有其屋单位內的固定装置
(下午4时40分至5时15分)

立法会CB(1)1421/98-99(01)号文件--李永达议员提出的关注事项

立法会CB(1)1421/98-99(02)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参考文件

V.地产代理监管局的工作计划
(下午5时15分至5时50分)

立法会CB(1)1421/98-99(03)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参考文件(将于会上提交)

*VI.《房屋经理注册条例草案》
(下午5时5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1)1232/98-99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参考文件(已发出)

VII.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后)

事务委员会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拟稿

立法会CB(1)1421/98-99(04)号文件
--房屋事务委员会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拟稿(中文本将于会上提交)



* 其他立法会议员将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VI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