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1999年4月19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9时45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I.通过先前会议的纪要
(上午9时45分至9时50分)

立法会CB(1)1072/98-99CB(1)1122/98-99号文件(已发出)

I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立法会CB(1)1028/98-99号文件 -- 锦丰苑业主会就香港房屋委员会决定把锦
    丰苑3座大厦按可租可买计划出售一事作
    出的投诉及政府当局的回覆(已发出)

III.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上午9时50分至9时55分)

待议事项

IV."可租可买"计划
(上午9时55分至10时45分)

立法会CB(1)1123/98-99(01)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参考文件

*V.香港房屋委员会公司化改革

(A) 与房屋署工会大联盟会晤
(上午10时45分至11时)

    立法会CB(1)1123/98-99(02)号文件 -- 大联盟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1123/98-99(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CB(1)1123/98-99(02)号文件
    所作的回覆(将于会议上提交)

    (B)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1时至正午12时)

    私营机构参与屋村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检讨的最后报告
    (已发出)
    立法会CB(1)933/98-99号文件 -- 房屋署署长就房屋委员会改革一事
    向香港工程师学会发表的演辞
    (只备英文本)(已发出)

    立法会CB(1)1123/98-99(04)号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参考文件

*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亦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