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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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 CB(1)1628/98-99号文件 | -- | 1999年5月3日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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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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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450/98-99号文件 | -- | 就生产通知书制度修订法例及就透过电子数据联通
呈交生产通知书和产地来源证订立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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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462/98-99号文件 | -- | 中小型企业特别信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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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香港政府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管进行简报
(下午2时35分至3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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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29/98-99(01)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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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有关行政长官特设创新科技委员会第二份(即最后一份)报告
的简报
(下午3时25分至4时)
政府当局将于会议当天提供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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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三间创业资金公司有关应用研究基金的报告
(下午4时至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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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424/98-99号文件
(已发出) | -- | 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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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就"打击香港特区境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公众咨询的报告
- 与法国奢侈品行业的代表讨论
(下午4时40分至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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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29/98-99(02)号文件 | -- | 法国奢侈品行业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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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29/98-99(03)号文件 | -- | 法国奢侈品行业提出的补充意见
- 与政府当局讨论
(下午4时50分至5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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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29/98-99(04)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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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项
(下午5时10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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