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10月19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通过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61/99-00号文件--1999年5月27日会议的纪要(已发出)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立法会CB(2)69/99-00(01)号文件--政府当局就"检讨法律教育"一事提交的文件(已发出)

III.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立法会CB(2)100/99-00(01)至(02)号文件--关于"为声称拥有居留权的非法入境者提供法律援助"一事的文件(已发出)

立法会CB(2)102/99-00(01)号文件--有待研究的事项(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102/99-00(02)号文件--需要政府当局采取跟进行动的事项一览(随文夹附)

*IV. 政府內部及受政府资助和规管的机构解决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的工作
(下午4时40分至5时20分)

立法会CB(2)2788/98-99(01)至(03)号文件--律政司司长、法律援助署署长及司法机构政务长分别作出的回覆,当中确认该等部门在本年6月已完成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的所有修正工作(已发出)

立法会CB(2)102/99-00(03)号文件--律政司司长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102/99-00(04)号文件--法律援助署署长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102/99-00(05)号文件--司法机构政务长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V.法律援助政策
(下午5时20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CB(2)102/99-00(06)号文件--法律援助政策:批准法律援助以供进行刑事及民事诉讼程序的准则(随文夹附)

V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15日

* 所有其他立法会议员均会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IV项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