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盜窃罪(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5月21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1. 通过1999年2月11日会议的纪要

  2.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CB(2)2040/98-99号文件)

  3.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4. (上午8时3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CB(2)2052/98-99(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拟备的文件

    以往发出的文件

    1. 条例草案文本

    2. 法律改革委员会在1996年7月发表的《订立一项实质的欺诈罪研究
      报告书》;

    3. 条例草案的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2)949/98-99(02)号文件);

    4. 政府当局拟备的参考文件(立法会CB(2)949/98-99(03)号文件);

    5. 香港大律师公会在1998年11月17日发出的函件(立法会CB(2)782/
      98-99(01)
      号文件);

    6. 香港律师会在1998年11月16日提交的意见书(立法会CB(2)656/98
      -99(01)
      号文件);

    7. 政府当局就1999年1月5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立法会CB(2)
      1256/98-99(01)
      号文件);

    8.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提出的3个方案作出的回应(立法会CB(2)1402/
      98-99(01)
      号文件);

    9. 香港律师会就法案委员会提出的3个方案作出的回应(立法CB(2)1423/
      98-99(01)号文件);

    10.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所提要求作出的回应(立法会CB(2)1531/98-99
      (01)
      号文件);

    11. 香港大律师公会就法案委员会提出的3个方案作出的回应(立法会CB(2)
      1531/98-99(02)号文件);

    12. 政府当局拟备的文件(立法会CB(2)1800/98-99(01)号文件);及

    13. 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暂定文本(立法会CB(2)1824/98-99(01)号文
      件)。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