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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盜窃罪(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
1999年5月21日(星期五)
时 间:
上午8时30分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通过1999年2月11日会议的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
CB(2)2040/98-99
号文件)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
CB(2)2052/98-99(01)
号文件 -- 政府当局拟备的文件
以往发出的文件
条例草案文本
;
法律改革委员会在1996年7月发表的《订立一项实质的欺诈罪研究
报告书》;
条例草案的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2)949/98-99(02)号文件);
政府当局拟备的参考文件(立法会
CB(2)949/98-99(03)
号文件);
香港大律师公会在1998年11月17日发出的函件(立法会
CB(2)782/
98-99(01)
号文件);
香港律师会在1998年11月16日提交的意见书(立法会
CB(2)656/98
-99(01)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1999年1月5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立法会
CB(2)
1256/98-99(01)
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提出的3个方案作出的回应(立法会
CB(2)1402/
98-99(01)
号文件);
香港律师会就法案委员会提出的3个方案作出的回应(立法CB(2)1423/
98-99(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所提要求作出的回应(立法会
CB(2)1531/98-99
(01)
号文件);
香港大律师公会就法案委员会提出的3个方案作出的回应(立法会CB(2)
1531/98-99(02)号文件);
政府当局拟备的文件(立法会
CB(2)1800/98-99(01)
号文件);及
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暂定文本(立法会CB(2)1824/98-99(01)号文
件)。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