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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第525章)第4条订立的意大利令、南韩令及瑞士令小组委员会
[前称为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第525章) 第4条提出的5项决议案小组委员会]
立法会资料摘要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意大利)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南韩)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澳大利亚)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国)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新西兰)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联合王国)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美利坚合众国)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瑞士)令
附属法例內容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澳大利亚)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国)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新西兰)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联合王国)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美利坚合众国)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意大利)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南韩)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瑞士)令
法律事务部报告
 
LS 56/98-99
 
LS 11/99-00
以于下列內务委员会会议席上讨论
 
2000年6月9日
 
2000年1月7日
 
1999年10月29日
 
1998年11月27日
 
1998年10月30日
小组委员会成员
涂谨申议员 (主席)
朱幼麟议员(由1999年11月18日起)
吴蔼仪议员
曾钰成议员
刘健仪议员
会 议
1998年11月17日
会议议程
会议纪要
1999年9月20日
会议议程
会议纪要
1999年10月21日
会议议程
会议纪要
1999年11月18日
会议议程
会议纪要
1999年12月14日
会议议程
会议纪要
2000年5月26日
会议议程
会议纪要
文件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