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E05/19-20

主题:交通、电动可移动工具、道路安全、电动滑板车


香港对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规管措施

  • 电动可移动工具的社会裨益与风险创新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为社会带来裨益,因为其点对点的交通模式更便利市民出行(尤其是不良于行的人士)。电动可移动工具日趋普及,亦有助减少市民以私家车及公共交通工具作短途代步的需求,继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带来环境效益。然而,电动可移动工具亦可能对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以时速20公里行驶的电动滑板车为例,如使用者头部着地,所受的冲击力可高达两公吨。此外,在此速度下,电动滑板车的剎车距离会较长(即1.7米至3.2米),如发生碰撞事故,可轻易将成年人撞飞。7注释符号代表Channel News Asia (2019b)。 加上不合标准的电池或零件衍生产品风险,看似无害的电动可移动工具亦可造成致命伤害。因此,多地政府已采取措施,一方面加强规管电动可移动工具用作公众代步用途;但另一方面亦避免过度规管,以免窒碍科技创新。8注释符号代表Castro (2019)及Huddleston (2018)。
  • 电动可移动工具在本港的发展情况:与全球其他城市的情况类似,电动可移动工具在香港渐受欢迎。2018年,电动可移动工具的留用进口量于当年飇升至116万台。9注释符号代表留用进口量即进口量减去转口量。有关数字涵盖大部分电动可移动工具,例如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及以电力马达作推动的电单车。请参阅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2019)。 虽然电动可移动工具目前大多用作康乐用途,但在行人路或单车径上用作代步工具的情况亦颇常见。尽管运输署并无编制电动可移动工具的相关意外统计数字,但这类事故亦偶尔发生,2019年第四季便两名电动滑板车使用者意外身亡。
  • 在道路及行人路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由于运输署认为本港的道路及行人路过于狭窄及挤塞,所以"不宜"在这些路段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10注释符号代表GovHK (2015b)。 因此,香港从未有电动可移动工具按《道路交通条例》登记及领牌作代步用途。尽管市民可因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代步而被检控,警方直至2019年7月才开始编制这方面的执法统计数字。截至2019年11月中,香港只有一宗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执法行动。
  • 只限康乐用途及在私人物业范围內用作代步:在这背景下,在本地市场购买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只可于"个别私人物业范围內、康乐或体育场地或其他非公众使用的地方"合法使用,而使用者同时须遵守该等场地的规则。
  • 关注事项:然而,对于近年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作短途代步,社会大众提出了多项关注问题。首先,本港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情况颇为常见,这对所有道路使用者造成潜在风险。11注释符号代表东方日报(2018)。 然而,本港缺乏妥善的电动可移动工具标签或登记制度,使警方和运输署难以执法。第二,当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而引致交通意外时,受害者将不受第三者保险保障。第三,市面上出售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并无任何产品安全监管。以2015年11月为例,一辆购自內地的电动滑板车在充电时便因短路而起火。12注释符号代表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5)。 第四,有意见认为现行法例(即《道路交通条例》)对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规管过度严格,未有充分考虑其创新功能及社会裨益。13注释符号代表苹果日报(2018)及李煥明(2018)。 运输署在2019年1月回应时表示,现正透过前文载述的顾问研究,检讨电动可移动工具是否适合在本港作短途代步用途,该研究预计在2020年年中完成。

新加坡对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规管措施


立法会秘书处
资讯服务部
资料研究组
林昇阳
2019年12月30日


附注:

1.电动可移动工具泛指多种以电力驱动的代步工具,本期《资讯述要》集中讨论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单车,因为香港的电动可移动工具主要以这两类为主,而且有渐多市民以两者代步。虽然电动轮椅被归类为"医疗仪器"并获准在香港使用,但本文将不作详细讨论。

2.2019年10月26日,一名电动滑板车使用者在将军澳单车径与一辆单车相撞,数日后离世。2019年12月2日,另一名电动滑板车使用者则在大埔单车径因电动滑板车失控而意外身亡。请参阅明报(2019)。

3.过去5年,议员分别在2015年5月6日、2015年12月9日及2019年1月30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就电动可移动工具提出3项立法会质询,并曾在2017年6月14日的立法会会议上讨论有关"研究将电动单车合法化"的议员议案。请参阅GovHK (2015a、2015b及2019)。

4.GovHK (2015b)。

5.政府表示会参考研究结果,考虑是否推出电动可移动工具规管计划及试验计划。

6.2019年5月,德国准许民众在道路及单车径使用电动滑板车,速度限制为每小时20公里。2019年10月,法国政府引入规例,将电动滑板车的最高速度限制为每小时25公里,并禁止在行人道上使用。

7.Channel News Asia (2019b)。

8.Castro (2019)及Huddleston (2018)。

9.留用进口量即进口量减去转口量。有关数字涵盖大部分电动可移动工具,例如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及以电力马达作推动的电单车。请参阅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2019)。

10.GovHK (2015b)。

11.东方日报(2018)。

12.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5)。

13.苹果日报(2018)及李煥明(2018)。

14.新加坡对电动可移动工具的定义与香港略有不同。例如,该等工具在新加坡亦包括电动轮椅。

15.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2019)及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9)。

16.新加坡的公共路径指仅供行人使用的道路、行人道及共用道(例如单车径及公园连道)。请参阅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2018)。

17.Singapore Civil Defence Force (2019)。

18.此外,46%新加坡受访者对与电动可移动工具共用行人道的建议持开放态度。请参阅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2016)。

19.以2019年9月为例,一辆未登记及不符规格的电动滑板车与一名65岁的单车使用者相撞,导致该名长者身亡。

20.电动单车亦须于2018年2月前在新加坡登记,而其他沒有把手的电动可移动工具,例如电动平衡车及电动单轮车,则无须登记。

21.电动单车亦须符合另一项标准,即电动辅助单车适用的EN15194标准。

22.截至2019年11月中,新加坡政府总共接获逾14 000宗申请,涉及当地18%不符规格的电动滑板车。

23.年龄16岁以下的人士在成人监督下,仍可在公共路径上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请参阅Ministry of Transport (2019)。

24.在2016年的公众咨询中,市民强烈反对强制规定个人购买保险,因为保费(介乎每年65至96新加坡元,即370至550港元)会加重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的开支负担。请参阅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2016) 及Channel News Asia (2019a)。

25.所有与电动可移动工具相关的火警事故迄今均涉及未认证的工具。违例零售商可被罚款最多5,000新加坡元(28,650港元)及监禁最多3个月。

26.TODAY (2019)。


参考资料:

香港

1.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2019) Interactive Data Dissemination Service for Trade Statistics.

2.GovHK. (2015a) LCQ14: Regulation of electric unicycles.

3.GovHK. (2015b) LCQ19: Mobility devices.

4.GovHK. (2019) LCQ13: Electric mobility devices.

5.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5) 'Hoverboard' electric scooter starts fire in Hong Kong flat.

6.《政府懒理电动滑板车危机四起》,《东方日报》,2018年12月29日。

7.《男子骑电动滑板车自炒亡 个多月內第二宗》,《明报》,2019年12月2日。

8.《电动滑板车 香港合法等下世?》,《苹果日报》,2018年5月9日。

9.李煥明(2018年8月24日):检视过期法例以免窒碍创科发展,《am730》。


新加坡

10.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2016) Recommendations on rules and code of conduct for cycling and the use of 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

11.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2018) Review of active mobility regulations for safer path sharing.

12.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2019) Review of active mobility regulations for safer path sharing.

13.Channel News Asia. (2019a) Slow ride for PMD insurance: Insurers say interest picking up, but riders point out gaps.

14.Channel News Asia. (2019b) Why being hit by an e-scooter can be deadly - and a call to ban them from footpaths.

15.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2019) Report on the Household Expenditure Survey 2017/18.

16.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2019) E-Scooters to Be Prohibited on All Footpaths Following Safety Review.

17.Ministry of Transport. (2019) Government Accepts All Recommendations from the 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18.Singapore Civil Defence Force. (2019) Fire Statistics for 2018 & Case Studies.

19.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9) Electric scooters, unicycles, hoverboards…why can't Singaporeans just walk?.

20.TODAY. (2019) 'Zero' or slow sales of PMDs since e-scooter ban on footpaths, say several retailers.


其他

21.Castro. (2019) E-Scooter Bans Show Cities Are Hesitant to Embrace Innovation.

22.Huddleston. (2018) Will the electric scooter movement lose its charge? It doesn't have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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